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粤工信办函〔2021〕30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其他珠三角地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粤东西北地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项目需经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并按照推荐优先顺序排列。中央企业直接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刘坤东、覃冰子,联系电话:020-83133375、13100726596,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工业互联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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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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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325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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