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8日下午深圳市场监管委官网发布公告称:从3月1日起,不再将经公证的股权(出资)转让协议作为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必要前置要件。

简而言之,办理股权变更将不再需要进行有关公证啦。股权变更见证/公证终成历史!“改革之城”的口号,真不是空喊的!!!

新政实施后有什么好处
之前公证和见证费用比较高,免除此项,必然给大大们节省了一大笔开支。同时也相应的提高效率,节省了时间!

听完这个劲爆的好消息,想要股权变更的大大们是不是已经心痒痒了。辣么,赶紧拿起手中的电话联系千百顺的咨询顾问了解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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