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
二手车交易,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交易方式。我们可以随处看到各类二手车交易的新闻和广告宣传,但是二手车涉及的税务处理,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比较陌生,今天,就带大家主要梳理一下二手车交易的税费政策。
一
二手车经销纳税人即二手车经销商
NO.1
增值税政策: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只有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才可依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例:如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取得的100万元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00/(1+0.5%)=99.5万元,计算的增值税为99.5×0.5%=4975元。
NO.2二手车经销发票开具规定:
1)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注意:
1、如果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不得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二手车经销企业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仅收取手续费的,向委托方开具手续费收入的增值税发票,不得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反向发票
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反向发票注释:
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因此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注意:开具反向发票需要取得税局授权,授权所需要的资料需要咨询所属区税局。
二
企业销售二手车或个人销售二手车增值税政策
NO.1一般纳税人企业:
1)简易计税
二手车属于以下几种情形,可按照3%减按2%简易计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❷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❸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❹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一般计税
不属于上述使用简易计税情形的,可按照13%计算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分享: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1日销售二手车50万,购入该车时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增值税:50/(1+3%)×2%=9700元
NO.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小规模公司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3%减按2%的规定申报纳税,并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NO.3个人:
自然人销售二手车(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购买方一般取得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即可,不需要单独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期分享就到这里啦!
想了解更多财税资讯请关注我们哦!
结束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资讯
往期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