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卡车市场整体销量大幅度下滑,国五政策一出台,恐怕还会使整车销量进一步雪上加霜,对于整车企业而言,需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了;对经销商而言,可能又会是一个机会,由于国五车辆价格会提升,用户可能会在政策实施之前,集中购买国四车辆,但是国五政策实施之后,经销商恐怕就要休息一段时间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次国五政策的实施对商用车行业的影响很大,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包括油品的供应、排放的检测、部门的监管等,不知道会不会像商用车国四政策实施时一样,一波三折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