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3批(核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对近期2家申请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公示截止日期:
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9日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陈述补正,并经市(县)主管部门网上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直接向江苏办事处询问。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18
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处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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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查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类型 | 公示意见 |
| 1 | 未来都市(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核定及换证:城乡规划 乙级 | 1、未上传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文件;2、专业技术人员董重身份证过期,庞会涛、李雪涛、董重、陶凯、吴树娴、黄健、袁汉杰、乔晓玲、郭莉、李霞简历不完整,孙晶、吴树娴毕业证、职称证不清晰3、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缺2名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 |
| 2 | 苏州苏大万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首次:城乡规划 丙级 | 1、未上传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2、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未上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缺2名城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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