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离五一劳动节不到半个月,小编今天带来的文章跟劳动者也息息相关。
首先为劳动者的权益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感到高兴,这不,《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已经公布一段时间啦。
另外,广东省的施工方也要注意一下该管理方法,避免不知情踩雷。现在小编带大家来细细理一下这个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用账户管理,由施工方企业在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门用来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工资专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企业应当通过工资专户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作业工人工资卡。
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包含哪些呢?
划
重
点
建设项目:
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
施工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
分包企业(含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并在作业工人进场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实名管理登记及作业工人工资卡开办。
施工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作业工人名册、入职登记、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台账、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等信息,并在工程竣工且作业工人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保存2年。
工资专户内资金少于作业工人当期应发工资总额的,开户的施工企业应当在15日内补足,工程竣工且作业工人工资全部结清后,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工资专户可以注销,账户内余额归开户单位所有。
施工企业也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若出现违反情况
未开立工资专户
将工资专户内的资金用于其它用途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那实行工资专户管理的施工企业,有没有什么便利呢?有的!请往下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简化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并给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加分。
但施工企业若未实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的,会被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由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以上是基本情况,那当出现工资拖欠情况,劳动者又该如何处理呢?
施工总承包未及时付款的情况
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保障部会依法责令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当期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违法分包转包发生拖欠工资情况
由违法分包、转包的发包人先行垫付作业工人工资
另外,对连续拖欠工人工资2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3个月以上的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依法依规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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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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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其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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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向社会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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