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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免征!
2024年2月6日,财政部 税政司发布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现就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
1、对企业有特殊规定,是指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
2、“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指双方都免,含非居民企业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仅是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印花税应税合同不免;
4、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所以,这两个环节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5、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情况可以免征/不征印花税呢?一起往下看!

新印花税法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新印花税法规定,有六大类合同是不征收印花税的:
1.除记载资金账簿外,其他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
2.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管道运输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4.再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5.同业拆借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6.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不征收印花税。
再具体一点说的话,无需缴纳印花税的非应税凭证列表如下:
(提示:本表未列举免税的应税凭证,不属于征税范围与免税是有本质区别的):

说完了不用缴纳印花税的情况,再来看看必须缴纳印花税的17种合同吧:



签订合同又取消
印花税怎么办?
如果签订合同后又取消了,印花税还交不交?已经交了的能退吗?官方回复来了:
答:需要正常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第三条第 (七) 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因此,签订后取消执行的买卖合同等未履行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答:不退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第三条第 (七)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答:需要重新缴纳,并且原合同缴纳的印花税也不退还。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国税地字[1988] 25号) 第七条规定: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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