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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认房不认贷”、“部分区域放松限购”等政策利好的作用下,广州的限购限贷政策也有了较大变化。从去年8月底开始变动特别频繁:今天我们把最新的限购、限贷、限售、税费等政策更新汇总,对于近期政策调整还存在疑虑以及即将买房卖房的伙伴,速速收藏转发。
广州哪些区域限购?
答: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限购区域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仍限购1套住房,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
广州哪些区域不限购?
答:黄埔、番禺、花都、白云北部四镇(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增城、从化。
外地户口在番禺/黄埔是要2年社保还是可以直接买了?
答:不限购区域没有社保或个税门槛,可以随意买买买,只要钱管够。
广州户口在番禺/黄埔已经有一套房,还能在天河海珠买房么?
答:可以买,户籍家庭限购两套,但是需要注意,广州仍然限贷,如果目前在广州无房以及有1套房无贷款或贷款已结清,首付为30%,利率为LPR-10bp;在广州有1套房且在供,首付为40%,利率LPR+30bp;在广州有2套房及2套以上,暂停发放。
如果在番禺的两套房没有还清贷款。那么去南沙买多一套还可以贷款吗?
答:不行,在广州有2套房及2套以上,暂停发放贷款,就是需要全款。
哪些区域的二手房增值税征免年限5改2?
答:这一轮新政之后,广州全市11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之前房子买后不足5年会有5.3%的增值税加上1%的个税,现在满2年即可上市交易且没有增值税,其中购房满2年且名下只有一套房没有个税,不唯一即有1%的个税。
注:黄埔、番禺、花都、白云北部四镇(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增城、从化住宅不限购。只要有钱就可以买买买,国际大都市,一线城市广州。















(一)数量
1、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域仍然限购2套住房;其他区域不限购。
2、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域限购1套;其他区域不限购。
3、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广州限购1套住房;
4、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转让/赠与
1、居民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3、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4、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广州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公寓
2018年12月20日起,居民个人可购买2017年3月30日之前土地出让成交的公寓,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即330新政)。
2023年8月18日起,居民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1、商服类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2、商服类项目的规划建设及办理不动产证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3、一手商服类物业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作为商业、办公使用,再次转让时也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
1,2023年6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2023年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①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②对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③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适用情形:
1.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事实未经公证部门公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因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受遗赠申请登记的;有遗产管理人的,可以由遗产管理人和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共同到登记机构进行材料查验。
2.继承、遗赠事实经公证部门公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因继承、受遗赠申请登记的。
缴交资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资料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属夫妻共有的房改售房办理转移登记的,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具体要求》)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1份):《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或《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4.买卖合同(原件1份)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5.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6.卖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证明文件(原件1份)及监护人保证书(原件1份)
7.属共有且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8.住宅类的:广州市限购政策规定资料
(二)涉税业务资料
1.卖方出售已满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须提供:家庭成员(卖方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2.将房屋转移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以不低于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等)为计税价格,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以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的价格为准。需提供关系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人民法院判决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部门出具的能够说明双方关系的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3.申请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凭证(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适用情形: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屋无偿转移给受赠人的,由双方申办赠与登记。
一、缴交资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属夫妻共有的房改房办理赠与登记的,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具体要求》)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1份):《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或《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4.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合同(原件1份)
5.税务部门的纳(免)税证明(原件1份,提供电子税票信息的免于提供纸质证明)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6.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7.需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财政票据(原件1份,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8.属住宅的:提供限购政策规定资料,详见《广州市限购政策核查资料清单》
(二)涉税业务资料
1.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需提供:关系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人民法院判决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部门出具的能够说明双方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2.赠与给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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