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全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广东省税务局不断加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简称“数电票”)推广使用力度。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被列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范围,不再领用税控电子和纸质发票。6月起,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将开具数电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贵司指定邮箱。
根据国家规定,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行的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一致,因此,本次发票种类的改变,不会给贵司带来实质影响,望贵司予以理解和支持!
对“数电票”的使用有任何问题,请与负责贵司业务的客户经理联系!或致电广钢气体客户服务热线:400-897-6866;邮箱:Invoice@ggas.com
商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