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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连续性的问题
1951年,国家颁布了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到了1978年,有关机构再次确立了新的退休年龄政策,并持续实施至今。
在这些政策中,决定退休年龄都是根据员工个人档案中记载的年龄。
而身份证的实施相对较晚,直到1985年才开始推行。加之,受当时条件限制,个人信息的验证并不完善。
所以,从政策连续性角度考虑,采用档案作为判断标准似乎更为合理。
2.为了防止某些人双重受益
有部分人尽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要求,却通过修改年龄获得了工作机会。这类行为对其他竞争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然而,这些人在接近退休之际,又以档案错误为由,希望依照身份证上的年龄提前退休。
若将退休年龄的确定基于身份证,就会让这部分人既获得了就业机会,又能享受提前退休的好处。
因此,国家规定退休时采用档案中的年龄进行确认,也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形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