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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重要内容:
《通知》同时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兄弟姐妹、孙子女均可纳入共济。
✅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在此之前是只有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参与家庭共济账户的绑定哦~
可以在【深圳医保】公众号获取入口
1️⃣跳转后页面后,选择【家庭共济】选项→【亲情账户绑定/解绑】
2️⃣点击添加“+号”添加需要绑定的个人信息,填写完毕核对后提交即可
1.家庭成员指: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
2.一档参保人【A】与家庭成员【B】绑定个人账户后,被绑定的家庭成员【B】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记账时,家庭成员【B】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授权人【A】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当次医疗费用中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B】刷卡时自动从授权人个人账户扣减。个人账户支付部分不纳入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其他补充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
3.参保人【A】与家庭成员【B】绑定个人账户后,参保人【A】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4.2023年10月1日起,办理家庭账户绑定业务后,参保人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家庭成员当次医疗费用中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原只开通选项二:即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其家庭通道绑定业务已授权失效,如需继续使用,请重新办理家庭账户绑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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