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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受连续降雨叠加洪水过境影响,多地防汛形势严峻,救援力量不断驰援受灾地区。
8月3日,抖音著名网红“疯狂小杨哥”所属三只羊网络发文称,向中华慈善总会定向捐赠2000万元用于采购应急物资、灾区救援以及后续受灾地区重建工作,以帮助灾区人民恢复正常生活。
小杨哥的举动引来网友赞赏,因为捐赠2000万元这个数额不小了,算是出手慷慨,也有的认为捐款可以抵税。
事实上,其实税收优惠并不能完全抵税,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全额扣除
按照国务院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况,包括:
● 向农村义务教育或教育事业的捐赠。
●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 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 通过法律规定下的基金会进行捐赠。
● 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
企业所得税
限额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全额扣除
按照国务院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况,包括: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 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 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案例分析:假设小杨哥年度利润是5000万,捐款2000万,只能在利润5000万*12%的范围内扣除,应按照5000*(1-12%)=44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比捐出的金额与节税的金额,不难看出,很多有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捐款,绝大部分是因为出于社会责任,主要的目的不是出于节税,能够节税的结果只是国家对于这些企业的一种鼓励和认可。
希望广大网友们,不要因为这些企业,享受到了国家的某些优惠政策,就对这些爱心企业进行质疑、否定他们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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