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在中信转债、平银转债等热门可转债的申购中,有不少券商或机构用大量账户顶格申购的情况出现,甚至有注册资本仅在一万元的小公司却顶格申购80亿可转债。业内人士认为,针对利用“拖拉机账户”进行网下打新的现象,各主承销商已于3月25日起对参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业务的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进行实质核查,目前这种违规操作打新现象已得到遏制。
今年以来,随着可转债发行火爆,机构用多个账户顶格申购可转债的“拖拉机账户”网下打新现象受到监管关注。
2019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要求网下投资者申购可转债时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资产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并且同一网下投资者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可转债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为落实《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的上述要求,建立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投资者管理体系,压实承销机构责任,规范网下发行与配售业务流程,协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中证协起草形成《可转债承销业务规范》,近期下发给各家券商。
“自3月25日之后,主承销商应监管要求对机构投资者的条件资质等加强实质核查,这种违规申购可转债的现象已经得到了遏制。现在的规范是将此前的监管问答进行细化和固化。之前没有明文来规定这些具体要求。”北京一家大型券商固收分析师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可转债承销业务规范》是针对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开展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投资者推荐和甄选、路演推介、簿记配售、信息披露等业务环节的专项自律规则,规范和细化了网下投资者管理要求和承销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网下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
《可转债承销业务规范》的思路包括五方面:
如果回溯可转债的网下申购规定,在2006年至2017年间,是按照申购金额的固定比例(大部分是20%)收取定金。但随着可转债发行增加,这种资金申购(定金申购)的模式就开始行不通,因为大部分的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申购多只可转债。
2017年9月8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将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以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根据规定,网下发行不再按申购金额的固定比例收取定金,而是直接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定金;网上发行不再预缴定金。
但今年以来,不少机构采用大量账户顶格申购的情况出现,甚至有注册资本仅在一万元的小公司却顶格申购80亿可转债,引发监管关注。因为一旦市场上申购的机构较少,机构中签较多却没有足额资金缴款将引来风险。因此有了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
“实际上,主承销商从3月25日以来已经按要求对参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业务的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进行实质核查。一般可要求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名称和账户号码,予以审核。将来这些投资者都在协会备案,可以从协会的系统中找出相关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上海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在这次细化的规范中就包括,市值数据参考方面:
此外还有,关联账户认定方面: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视为关联账户。企业年金账户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的上述情形,可以不视为关联账户。
超额申购核查方面:
主承销商也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发行承销工作的基本信息、网下投资者申购信息以及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信息提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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