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早在2月26日,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座谈会开展讨论,吸收座谈会意见后,形成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3月21日起,分别在浙江省财政厅网站和浙江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提出可以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以及担保机构承担风险能力较难评估的意见,该意见已采纳,即征求意见稿中的“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已调整为“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
4月28日,浙江省财政厅官网发布《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
一采用该政策的优点
先前企业因投标,占用大量资金,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能够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因周期长造成的负担过重,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管理
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并要求在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保障供应商公平竞争。
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减少履约保证金占用时间。
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减少履约保证实际占用金额。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既符合合同法规定,又可降低履约保证金损失风险。
三违反采购规定的处理措施
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四已收取保证金的处理措施
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已收取保证金的自查清退或者上缴国库工作。
其实早在2018年的7月份,住建部就发文通知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制度,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通不需要现金支付了。
早前湖北财政厅也印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不得变通和变相收取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费用,一旦发现有违规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严肃查处。
看起来保证金取消是一个趋势,那么保证金取消到底有什么利弊呢?
五取消保证金的利与弊
保证金取消的好处
1.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压,流动资金得以释放补充。
2.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企业资金充裕,可以加大投入在更新机械设备、技术研发和人员培训方面。
保证金取消的不足
1.造成市场混乱
取消投标保证金会降低串标围标成本。
2.对中标单位的法律限制降低,造成法律漏洞
公司发生违法行为,一旦另外注册新公司,犯罪嫌疑人便可逍遥法外。
其实万事都是一把双刃剑,正如灭霸交给卡罗拉一把双刃剑,教会她去掌握平衡,我们要注重的也是去把握其中的平衡,不偏不倚,去发挥它最大的功效。
如果你有其他的意见,也欢迎留言交流。
如果有建筑资质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交流,中鸿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咨询人士,擅长处理资质方面的各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