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活熊取胆”冲刺资本市场的归真堂再次折戟而归。2009年底归真堂发布上市辅导公告,2013年被终止上市审查。2015年底归真堂申请挂牌新三板,据近日报道,归真堂的挂牌申请已于4月终止审查。

2012年,动物保护界人士反对归真堂上市(图片来自网络)
归真堂最受争议的是其“活熊取胆”业务,据称这对黑熊造成了极大痛苦,动物保护界对此大肆批判,该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也受到质疑。但这些理由足够拒绝归真堂登录资本市场吗?
百度股价自2010年拆股以来至“魏则西事件”前累计涨幅超过160%,算是很不错的投资标的,在明知百度将广告混进搜索结果时,是否还应该买入百度的股票?
百度招股书的风险提示中有一条是对监管环境变化的应对,应对不利就会严重影响业务开展。根据去年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搜索广告有可能被归类为在线广告的一种形式。百度在2015年年报中对此进行了风险披露,称“我们的P4P服务(pay for performance,即付费搜索广告)并不受中国广告法和规定的约束,因为中国的法律和管理部门现在还未将P4P服务归类为在线广告形式。”如果P4P服务被列为广告,而百度违反广告法,“百度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百度的信誉将会受损。”这就是监管环境变化的风险。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买入百度股票,并在P4P服务风险出现时卖出。这么说既冷血又有事后诸葛亮之嫌,但这里要阐述的重点是,投资不应以价值判断为准绳。
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认为,经济学是一门实证科学,只关乎事实判断。
“百度将搜索关键词卖钱”,这是事实判断;“百度将搜索关键词卖钱是可耻的”,这是价值判断。资本市场也应该专注于事实判断,市场自然会用脚投票来判定百度的做法是否正确,而从股价走势来看,以往市场都给以了正面评价,而百度的做法是否不够正派则是另一个问题了。
再举个例子,每当发生大型灾难比如地震时,水泥、建材、医药等板块会出现较大涨幅,疫情大爆发时疫苗类股票也会大涨,这时是否应该趁机买入相关股票?
如果一个企业合法经营,业务没有违法违规现象,那么道德审判便无济于事,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就是回报股东、职工和投资者。
回到归真堂,面对股转系统关于公司经营是否合法合规的问询,归真堂已经做出回应,事实上“活熊取胆”并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如果是以动物福利为由拒绝其挂牌新三板则是荒谬的,动保人士当然可以不买归真堂的股票,但不能阻止其他感兴趣的投资者购买。股转系统在审批时不应掺杂主观看法或受舆论声音左右,而是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符合条件的就上,不符合的就刷掉。
有评论认为,阻碍归真堂挂牌的原因是熊胆制药已是夕阳产业,国家已经不再批准新的养熊场,熊胆药品将被替代并走向没落,这不符合挂牌条件中的“有持续经营能力”。
然而股转系统对于是否有持续经营能力也有具体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被认定其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一是未能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二是报告期连续亏损且业务发展受产业政策限制;三是报告期期末净资产额为负数;四是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
归真堂的财务状况很好,其股转说明书显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8月,公司营业额分别为1.72亿元、1.73亿元和1.04亿元,净利润分别是5911万元、5771万元和3024万元。净资产从2013年的3.34亿元提高到了2015年8月的10亿元。所以归真堂并不存在无法持续经营的问题。
还有评论认为,国家未来可能禁止活熊取胆,这属于主观臆测。百度在2005年IPO时是否会预测到P4P服务在十余年后有可能被划为广告?这是否能够阻止投资者趋之若鹜?
立法有可能是滞后的,但在此之前未禁止的行为都是许可的,如果法律落后于时代,那么应该从上而下推动立法的改革,但这可能不是投资者所需要做的事。投资者只需要判断当前法律及法律变革预期对收益的影响,未来法律是否会变或者变了是否对企业有影响都由投资者各自去判断,并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总是盈亏同源,想要获取多大的收益就要承担多大的风险。而在投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信息披露。
市场有可能是扭曲的,但只是一时的,股票价格综合反映了法律、监管、竞争、产品等各种信息,有时会过度反映有时会错误反映,但只要信息充分披露,正常的市场最终都会调节股价至合理范围。
归真堂在股转说明书中做出了风险提示,包括舆情影响的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原材料供应风险、相关经营资质不能延续的风险、主要产品熊胆粉存在被替代的风险等。归真堂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应该让投资者来判断而不是监管层越俎代庖,如果投资者愿意承担这些风险并进行投资,那么就应该让归真堂挂牌。
可能有人会说,投资者可能会对风险误判,会导致损失,股转系统不让归真堂挂牌是为了保护投资者。
监管层要保护投资者需要做的只是制定规则并执行监督,也就是挂牌公司是否合法经营,投资者是否合格等,而不是参与到市场中去进行价值判断或价格管制。这是自由交易的市场,投资者都必须为自己的投资结果负责,监管层多余的呵护实则是干预甚至扰乱市场。监管层只当裁判而非球员,资本市场方能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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