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桦科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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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处“微小”违法行为?
专项查处。在企业多、人流量巨大的路段,尤其在员工上下班期间,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情况较为严重,针对此现象,江苏省昆山市城管局开展了为期二十天的早高峰“微小”违法行为专项查处行动。
城管执法人员选择在外资企业外,员工集聚的路段架设高清探头,查处了一大批“微小”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在汽车站、火车站、医院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以定任务的形式,把它作为一个阶段性的任务去查处。
重点查处。依托城警联动机制,在周末和工作日早晚高峰时间段,在前进路、人民路路口等11个动态点位,开展集中查处行动。
行动中,由城管执法人员架设固定摄像头取证,取证完毕后,现场交警对涉事车辆进行拦停,并引导至合理安全点位停车,核验驾驶员证件后,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车窗抛物”行为当事人进行处罚。
每周开展一天“小微查处日”,类似于“环卫工人日”,专门用一天去营造管理氛围。
常态查处。动态调整部署,城管执法人员在人员密集、乱扔垃圾行为频发区域和人流量高峰时间段常态开展查处行动。
比如在人员流动密集区域、乱扔“白色垃圾”较为严重区域集中开展查处行动。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时间段、双休节假日、公园广场人流高峰、饭店农贸市场营业高峰、电影院商场门口出入高峰时间段常态展开查处行动。
无人值守监控派单查处。以原数字城管平台为基础,构建“探头站岗、鼠标巡逻、系统派单”的监督指挥体系。
在这一模式中,我们调用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40026个高清视频探头,并围绕市场周边、重要路口增建181个高清视频探头,实现了“足不出户管全城”。
志愿者融合管理。在各个地方开展同步宣传活动,招募志愿者。通过免费发放行车记录仪的方式,让领到行车记录仪的志愿者,每月义务提供几条违法信息作为线索给到城管部门,城管通过后台识别,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后,通过交警寻找当事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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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工作法
宣传发动。号召社会志愿者、企业志愿者、违法当事人志愿者以宣传举牌、协同劝导等方式共同参与“微小”违法行为查处。
依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微小”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形成强力震慑。
微信转发。引导违法当事人将“拒绝乱扔垃圾”等内容发送至朋友圈,通过“集赞”的方式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
现场表态。引导违法当事人现场宣读倡议书,表态承诺今后不再乱扔垃圾。
抄告单位。记录违法当事人单位信息,询问单位内容有无培训,并函告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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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共建,联合执法
联合企业副总经理或经理,让他们做志愿者,和执法人员一起整治企业外面脏、乱、差的问题。被处罚过的人员通过互相宣传,短短一个礼拜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明显得到了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