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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 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解读

《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  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解读 海空金控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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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不仅对于国家级经开区有指导意义,对于我国其他领域的改革开放和机制创新都具有极强的引导性。

导言

      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有很多新的提法和举措,不仅对于国家级经开区有指导意义,对于我国其他领域的改革开放和机制创新都具有极强的引导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5月2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和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5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有关工作。最近,《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也正式印发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今天我们举办这次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先生,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杨咸武先生,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邢海峰先生。首先,请王部长作介绍。


王受文: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出席今天的政策吹风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5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文件已正式公布。下面,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首先,关于国家级经开区基本情况。1984年,在借鉴经济特区成功经验基础上,我国在沿海12个城市设立了首批14家国家级经开区。随着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布局不断向内陆扩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19家国家级经开区,遍布31个省(区、市),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


      35年来,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以国际化和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经过国际化、工业化的发展,不少的国家级经开区已经成为现代化的城市或者城区,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区域经济增长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十八大以来,国家级经开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合作,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国家级经开区贡献了全国1/5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额和工业增加值。二是大力培育创新体系建设,研发能力显著提升。国家级经开区已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万家。三是加速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比如汽车、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工业,已经成为一些国家级经开区的主导产业。四是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节能减排成效明显。五是务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产城融合迈上新台阶。六是有序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18年,全国219家国家级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万亿元,同比增长13.9%,占全国的11.3%;实现财政收入1.9万亿元,同比增长7.7%,占全国的10.6%;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占全国的20.4%。实现进出口总额6.2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占全国的20.3%。国家级经开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外向型经济发展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二,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意见》强调要提升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型经济质量。提出了支持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结算等功能性机构;支持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等政策。


      《意见》赋予了国家级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提出了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支持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允许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等政策。


      《意见》注重在国家级经开区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提出了国家重大产业项目在国家级经开区优先规划布局;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经验等政策。


     《意见》要求国家级经开区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提出了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关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鼓励港澳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运营;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合作等政策。


     《意见》明确加强国家级经开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提出了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减少或取消直接供气区域内国家级经开区省级管网输配服务加价;对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按照规定适当放宽工作许可年龄限制;对国家级经开区与职业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支持等政策。


      第三,关于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抓紧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产业优势和体制优势,积极推进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谢谢。


胡凯红:

谢谢王部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先通报一下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意见》提出着力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请问三个创新的提出有怎样的工作考虑?谢谢。

王受文:

     国家级经开区从设立之初就走在改革开放的前列,在很多方面都有它的优质品牌,比如最早管委会就是由国家级经开区建立起来的一个创新模式。国家级经开区还创立了统一规划、高标准、分阶段的开发应用模式,国家级经开区还率先打造出重商、亲商、安商的环境,比如我们在全国广泛推广的“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的管理运行模式,也正是国家级经开区敢为人先创造出来的。今年是国家级经开区建设35周年,国务院提出这样一个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的指导思想,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要着力推进“三个创新”、“两个提升”。“三个创新”就是要使国家级经开区围绕扩大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和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下工夫。一是在开放创新方面,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领域通过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拓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对外经济的活力。二是科技创新方面,国家级经开区要集聚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要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将国家级经开区打造成科技创新集聚区。三是制度创新方面,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通过优化机构职能、优化管理体制、优化激励机制,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等创新举措,营造更加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国家级经开区要率先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公开,为全国范围的行政审批改革积累有益的经验。


      我们在推动这“三个创新”的同时也强调“两个提升”,使国家级经开区充分发挥特殊经济区域优势,聚焦提升对外合作水平、聚焦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在吸引国际高端产业资源、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不断探索,以更高水平的开放促进更高质量的发展。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这个《意见》中提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符合其发展方向的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您刚才也介绍到了,请问国家级经开区与自贸试验区是一个怎么样的联系?如何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的优势,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谢谢。


王受文:

      我想从几个方面回答:一是从发展历程上看,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改革开放初期学习特区的经验,突破计划经济的体制障碍,集中优势资源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一个有利于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引进先进管理经验的“小气候”,并通过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这是经济技术开发区当初的一个特点。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作用。在国家级经开区建设的同时,自贸试验区5年来可以说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在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它们都是以开放为基本的特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政策、先进做法对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具有示范引领的作用,我们现在是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好的做法。


      两者之间的关系我想强调第二点就是国家级经开区是自贸试验区一个测试的平台,自贸试验区本身就是依靠国家级经开区作为基础来建设的。从区域范围上看,目前已经建立的12个自贸试验区基本上都以国家级经开区作为区域依托来发展建设。比如上海自贸试验区就包括了上海金桥经开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就包括了广州南沙经开区,河南自贸试验区包括了开封经开区,所以国家级经开区和自贸试验区具备联动发展的良好基础。


      第三点从制度创新的内容看,国家级经开区可以充分借鉴符合自身发展方向的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特别是在改善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提升治理水平方面可以学习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的精神。比如说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方面自贸试验区有很多探索的做法,一些改革的经验,我们都予以了公布,这对国家级经开区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都是有非常好的借鉴作用。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链有效整合,发挥国家级经开区辐射带动作用方面也可以借鉴学习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经验。在打造新的创业平台、构建市场化的新型孵化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搭建科技人才与产业推介平台,自贸试验区也作了一些很好的探索,可以说自贸试验区和国家级经开区都可以相互借鉴,共同探索。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改革,请问改革任务目标和主要任务措施是什么?住建部近期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邢海峰:

      借这个机会向各位记者首先概要介绍一下我们国家正在推进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在今年的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上我们提出这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在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各个省和地级以上的城市要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今年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的系统平台要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按照国务院部署,我们住建部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近期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工作:


      一是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切实指导各地制定改革的实施方案,同时大力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推进改革的能力。在今年4月8日至9日,在厦门专门组织召开了现场培训会,王蒙徽部长出席并亲自授课。同时,在4月18日至22日,我们通过现场培训和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培训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计20余万人次。根据政策要求,我们制定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同时研究提出两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涉及的17部规章和政策文件都已经修改完成。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我们将大力支持指导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各地按时按要求完成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的四个统一。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关注到文件中提到要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其中有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请问在这方面有哪些跟进的行动和措施?谢谢。

唐文弘:

      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指在一个区域里围绕先进制造领域密切联系的企业和机构合作共生的网络化产业组织形态,是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的高级形式,也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商务部从2018年开始组织开展了国家级经开区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的研究,已完成一系列的工作,包括国家级经开区汽车、石化和电子信息产业的研究,我们下一步还将开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及装备制造等方面的产业研究。我们积极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集聚、集约、集群发展先进制造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要做好国家级经开区产业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通过汇聚高端制造、高效服务、高级人才,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支持设立服务国家级经开区产业集群的市场化平台、创新型机构,引导各经开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的发展道路。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强调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协同发展。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推动国家级经开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请问科技部对此有什么样的工作安排?谢谢。

杨咸武:

      建设国家级经开区和建设国家高新区一样,都是在国家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之下,为深化改革、加快现代化建设采取的重要举措。30年来,无论是国家级经开区还是高新区,都为国家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当前,我们国家经济发展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这就要求无论是国家高新区还是经开区都需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的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好示范和带领作用。这是新时期的新使命。


      这次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家经开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下一步我们科技部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从我们自身职能出发,积极配合商务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强科技创新,逐步走上依靠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初步考虑我们想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些工作:


      第一,积极支持经开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有关政策。这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都是为了激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的投入。同时,也支持经开区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的相关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目的是要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二,积极支持经开区及其企业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包括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结合各自的产业特点,建设公共科研基础设施,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支持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建设相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


      第三,支持经开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环境,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包括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立足各自的特点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的载体,积极引入创新创业的团队,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经开区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局面,增强发展的活力。


      第四,积极推进经开区、高新区这两类国家产业园区的交流。我们考虑包括我们之间的政策交流、发展思路、发展理念的交流,以及园区考核评价、园区管理服务的交流,以及园区与园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通过这些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最终实现共同的高质量发展。我就回答这些。


经济日报记者:

      近期中部崛起成为一个关注的热点之一,国家级经开区的区域经济带动作用也非常明显,能否介绍一下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有何亮点,未来在支持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强投资促进方面是否有进一步的政策支持?谢谢。

王受文:

      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召开了推动中部崛起工作座谈会,对加快高质量发展、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作出了重要的部署。中部地区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刚才我已经介绍了,在中部地区也有很多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别在中部六省有50家国家级经开区,这50家国家级经开区可以说已经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在对内对外开放方面是中部地区的引领者,在先进制造业方面是非常重要的集聚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商务部对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可以说已经取得了很好的进步,有的已经成为亮点。比如在跨区域合作共建方面,我们积极开展跨区域国家级经开区合作的新模式。举一个例子,在赣州、井冈山等赣南原来中央苏区的国家级经开区,商务部鼓励支持推动这些国家级经开区和东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结对共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比如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就向中部地区这些国家级经开区的集聚地进行转移,在带动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应用模式创新提升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产业发展方面,比如长沙经开区在布局产业生态方面,非常强调产业的创新,它现在的汽车产业从无到有,已经基本上形成了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链。所以,在创新提升技术产业、应用模式方面亮点频出,但是我刚才已经讲到,国家级经开区还要进一步创新提升,在开放创新方面、科技创新方面、制度创新方面还要继续加大力度,来实现刚才提到的“三个创新”。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这个《意见》的实施,做好一系列的工作。比如要依托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现有的产业基础,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培育行动,推动中部地区制造业的高质量的发展。鼓励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打造创新载体,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让科技创新助力中部地区实体经济的发展。我们还要赋予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在引导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招商引资和合作对接模式方面,要加强东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的合作共建,使得中部地区的国家级经开区成为产业承接新高地。在提升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对外合作方面,要进一步拓展利用外资的方式,以高水平的开放来推进高质量的发展。要鼓励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推进园区的绿色升级。支持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吸纳更多高端人才入区就业、创业,加快产城融合。同时,在支持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方面,要鼓励他们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好中部博览会这样的平台,为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提供更大的支持。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们注意到《意见》提出了很多提升国家级经开区对外开放合作水平的举措,比如包括支持引进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对外国人才的引进等等,请问商务部负责人,你们认为或者希望国家级经开区在吸引外资和稳定外资方面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唐文弘:

      根据统计,国家级经开区吸收外资占到了全国的20%左右,增速在2018年是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在吸收外资方面,国家级经开区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今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外商投资法里专门有一条发挥特殊经济区域的作用,国家级经开区就是一种特殊区域,是重要的对外开放平台、吸收外资平台。《意见》提出了拓展利用方式和优化外商投资导向的要求,下一步将从几个方面推进这方面的工作:一是把握市场导向型的外商直接投资日益增长的良好机遇,现在这方面增长得比较快,积极引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二是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合作园,就是说在国家级经开区里以区中园的方式建设国际合作园,《意见》里面有专门的规定,包括港澳的资金和外国投资者都可以来,聚焦国别也可以,比如叫“某国产业园”,或者说行业,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优、研发功能强的国际合作园。三是加强内外资企业的协作,发挥本土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价值链上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完善制造业的产业链,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四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纳入考核激励。五是提升国家级经开区引资的质量,加大引进跨国公司总部、研发、财务等功能性机构的力度。六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优良营商环境。还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就是刚才受文部长也提到了,第七个就是广大中西部地区有关的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这一条会为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连接“一带一路”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一起,来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吸收外资的主力军作用。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请问住建部的邢海峰副司长,我们知道在国家级经开区就业创业人员想要稳定工作或者创业就业的话会有一些后顾之忧,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住房问题,请问住建部在这些方面都做了哪些探索?谢谢。

邢海峰:

      国家级经开区确实是创业就业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我首先谈一下国家在这方面的有关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就业创业人员的居住问题,也鼓励支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我们积极推动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指导各地通过新建配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的闲置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我们国家级经开区面积往往较大,而且就业创业人员相对集中,我们部鼓励支持经开区在这方面积极创新,为在开发区就业创业人员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租赁住房。谢谢。

胡凯红:

今天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王部长、谢谢三位司长、谢谢各位。

      以下为彭松先生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希望与各界人士进行交流讨论。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国发〔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着力构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制度优势,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解读

开宗名义,把国家级经开区的角色定位于“开放发展”、“国际竞争”,为整个《意见》定下了总基调。对外开放竞争,对内辐射带动,才应该是国家级经开区要做的事,还在沉迷于国内竞争优势的经开区该注意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解读

上一次从中央层面提出“改革开放新高地”,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中。由此可见,在当前阶段,开放是主旋律,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是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主要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引领、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的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对外经济活力,打造体制机制新优势。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集聚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解读

这几个原则确实比较“原则”。其中最后一个原则中提到了“弘扬企业家精神”,在下面的具体内容中并没有实际体现,这是否算是一个疏漏呢。


二、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

(三)拓展利用外资方式。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合规在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准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上市、业务重组等。(商务部、证监会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招商引资从“数量”向“质量”转变,从微笑曲线的中间向两端延伸,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把“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上市、业务重组等”放在拓展利用外资方式,预示着国家经开区里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的上市绿色通道将打开。


(四)优化外商投资导向。对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内从事鼓励类项目且在完善产业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规定予以支持。(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行差异化的区域政策,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继续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倾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可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区域内国家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交通、承接产业转移、优化投资环境等项目,提供相应支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在此出现,这对于东北振兴又是一大利好。在全国219家国家级经开区中,东三省占了1/10,且在各省的经济发展中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的持续下滑,人口和产业外流严重,如何重振当年雄风,将是摆在各家经开区面前的一道难题。

“东北振兴”喊了那么多年,进展却不甚理想。《意见》中给出的几道“药方”仍然乏善可陈,站在更高的层面考虑,除了给钱、给政策之外,或许还有更好的路径可以挖掘。


(五)提升对外贸易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运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该条对“提升对外贸易质量”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其中原委所知有限,请大家关注更多权威解读。


三、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其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下放省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国家级经开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按道理来说应该享有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但由于大多数经开区设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因此受限于所在地区行政级别,很难突破本级政府的审批权限,有的甚至没有独立的事权和财权。


《意见》中强调要“下放省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对于这类经开区来说是一大福音。各国家级经开区应该借此契机,积极争取相关权限,如果事权和财权能够统一的话,那就如虎添翼,将助推经开区飞跃式发展。


在中央倡导简政放权、简化程序的形势下,近年来各地推出了一系列好的做法,比如“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马上办一次办”、“容缺审批”等,但这些做法只能算是地方的创新和探索,尚未全面推开,甚至还存在一些争议。《意见》中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作为深化改革的举措,算是从国家层面给予了肯定,也给各地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支撑和动力。


(七)优化机构职能。允许国家级经开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等,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国家级经开区管理机构设置,结合地方机构改革逐步加强对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整合规范。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国家级经开区发展需要,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中央编办、财政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从之前接触过的一些国家级经开区来卡,经开区一般按照管委会体制来进行管理,行使的是经济管理职能。由于编制有限,往往都是综合管理部门居多,专业管理部门较少,“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意见》中对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现实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有利于推动经开区管理体制机制的优化创新,激发经开区的活力。


(八)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对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园区,并在准入、投融资、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商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监会等单位负责)

解读

这一条亮点多多,一一道来。


1、开发建设主体其实就是俗称的“城投公司”或者“平台公司”。国家现在倡导城投公司企业化运作,实现企业转型,但是在传统体制下待惯了,大多数城投公司不具备应对市场化转型的能力,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外部投资人是一条可行之道。


2、在外部投资人中,重点强调了“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注意,这里用的是“民营资本”,而不是“民间资本”或者“社会资本”,这种表述相当于把国有资本排除在了外面。理解一,这是给民营资本特殊的国民待遇,强调对民营资本的重视;理解二,在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股权合作方面,国有资本并不是优选对象。


至于什么原因,或许是由于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本身就是国资,如果再引入国资进行合作,相当于“近亲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吧。不管怎么说,对于像华夏幸福、宏泰发展等,这些原本就立足于园区开发运营的民营资本来说是利好的。


3、近期,由于财金10号文和政府投资条例的相继出台,以PPP模式和FEPC模式实施园区开发和区域开发的项目受到了限制,一时之间,大家都在找新的路径。


《意见》中指出了一条明路——“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对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园区”。


这就意味着投资人可以通过并购或参股城投公司的方式对园区进行整体的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管理,当然,在合作之前,如果这家城投公司能够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得地方政府的授权,那就更完美了。由此可见,在未来的园区开发或区域开发领域,通过政府授权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将大行其道!


4、积极支持开发建设主体IPO上市,既给城投打通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也给外部投资人提供了一条理想的退出通道!预测,一大群券商已经开始摩拳擦掌了。


(九)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时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这一条其实也是挺重要的。对于国家级经开区来说,其实一直以来都受到人才的困扰。因为大多数经开区都在地级市甚至县级市,一方面这些地区吸纳人才的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受制于体制内的薪酬制度,又没有办法给出足够诱人的薪酬待遇,所以很难对人才有足够的吸引力。


《意见》中提出的几条举措,都是比较接地气的,而且可以与绩效挂钩设计薪酬体系,希望可以落到实处。


另外,本条中还提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给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招商服务机构介入留下了空间。


(十)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程序开展符合其发展方向的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辐射带动作用。(商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自2013年开始,国家先后批复了12个自贸试验区,并出台了《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有些改革创新的力度要比《意见》中的大。因此,该条举措的意思是未来国家级经开区要比照自贸试验区的标准扩大改革开放,自贸试验区享有的政策,国家级经开区都可以争取。


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十一)加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加强上下游产业布局规划,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形成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在国家级经开区。充分发挥中央层面现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国家级经开区推进主导产业升级予以适当支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很多国家级经开区都已经设立多年了,产业布局已经不合时宜,产业规划已经过时。恰逢2020年各类规划调整的契机,经开区应该重新审视产业规划布局的合理性,重新制定产业规划和空间规划,积极对接重大产业项目发展机遇,实现“腾笼换鸟”的产业升级。


(十二)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支持企业建设新兴产业发展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与相关投资基金合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银行信贷、证券市场、保险资金以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作用,拓展国家级经开区发展产业集群的投融资渠道。(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承担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研发、采购先进设备、引进人才、国际化发展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制造业还是产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和中坚力量,在美国制造业回归和中美贸易冲突的大背景下,这一条显得尤为重要。制造企业们,不要老想着转行了,踏踏实实的做好主业经营和技术创新,国货当自强!


(十三)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地方人民政府可结合地方服务业发展实际,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内发展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工业设计、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经开区的定位是以产业为主,所以在之前的发展中,往往重生产、轻服务。结合之前服务过一个国家级开发区,企业都做的很大,有些还是上市公司,但都纷纷打算离开。究其原因是开发区内缺乏服务配套设施,企业请客人吃个大餐、住个星级宾馆都要跑很远,甚至要到外地开经销商大会。所以,经开区升级,不仅需要产业升级,也需要服务升级。


(十四)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实施环境优化改造项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省级人民政府相应予以政策支持。在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内的重大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提高审批效率。依法推进国家级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对于环保生态的要求,怎么做都不过分。但环保和生态不能只是停留在限制和约束上,还应该成为生产力。这一条就体现了这个原则。目前,已有55个园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园区加入到这个序列中来,创建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和设备改造,相应的投资机会很多。


(十五)推动发展数字经济。鼓励各类资本在具备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投资建设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省级人民政府可将此类投资纳入当地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并予以支持。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创建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新定义了基础设施建设,把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定义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意见中又提出了“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由此可见,进入新时代,基础设施也已经有了新的发展方向。在国家级经开区中,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信息技术、智慧管理、智能生产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投资高潮。


(十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可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打造成为科技创新集聚区。在服务业开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发展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打造特色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级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对区内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给予支持。(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在什么时候都不过时。


不过,最后一句话放在这一条里略显突兀,应该属于融资创新的内容。其实,纵观整个《意见,不乏有融资创新的举措,但都零星的分布在各个条款中,需要慧眼识珠。


五、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

(十七)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关国家级经开区参与中国—新加坡(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外交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在“一带一路”之后又提出了“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应引起重视。可见“一带一路”中,这“一道”很重要。


(十八)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在科技人才集聚、产业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园区,鼓励港澳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运营。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做好国际合作园区的金融服务。鼓励地方人民政府用足用好现有政策,依法、合规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港澳办、银保监会、证监会、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曾几何时,中新产业园、中加产业园、中德产业园等大量与国外资本合作的园区大行其道,但后来却销声匿迹了。《意见》又重新提出鼓励建设该类园区,建议大家去复习一下之前该类园区的发展史。


(十九)拓展对内开放新空间。鼓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完善财政、产业政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根据所在区域产业布局,增强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开展项目对接。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合作,共同建设项目孵化、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创造条件。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国家级经开区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也要拓展对内开放,为境内产业向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转移提供纽带和桥梁作用。


(二十)促进与所在城市互动发展。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机构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人口、交通、空间地理等信息。国家级经开区可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完善高水平商贸旅游、医疗养老、文化教育等功能配套,规划建设城市综合体、中央商务区、专家公寓等。对公共服务重点项目,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家级经开区可提供运营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际化社区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产城融合、产城一体是近几年一直倡导的城市发展理念,但在很多城市,仍然产是产、城是城,所以强调互动发展是对的。但从本条的文字中,除了信息共享之外,很难读出来产城互动的内容,只是要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完善相关配套。而且整个《意见》中,除了在本条中提出了专家公寓、国际化社区这些针对特定高端产业人群的功能性项目之外,对于居住功能和住宅开发只字未提,看来从国家层面对于在经开区中搞房地产特别是住宅类地产还是持审慎态度的。


另外,对于产业园区中的公共服务项目到底涵盖哪些范围,业内颇有争议,比较典型的就是标准厂房、办公楼、专家公寓等。本条在列举了商贸旅游、医疗养老、文化教育等功能和城市综合体、中央商务区、专家公寓等项目后,提出“对公共服务重点项目,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家级经开区可提供运营支持。”不知是否可以理解为上述功能和项目都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如果是这样的话,PPP就大有作为了。当然,也可能是想多了……


六、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

(二十一)强化集约用地导向。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改造,并按规定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发展医疗、教育、科研等项目。原划拨土地改造开发后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仍可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对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实行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等,满足国家级经开区的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加强国家级经开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利用。鼓励新入区企业和土地使用权权属企业合作,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进行分割,用以引进优质项目。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级经开区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可给予用地指标奖励。除地方人民政府已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下空间外,现有项目开发地下空间作为自用的,其地下空间新增建筑面积可以补缴土地价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自然资源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经过多年的发展,很多国家级经开区的用地已趋于饱和,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综合利用是大势所趋。本条意见中给出了多种路径,比较抢眼的是“协议出让”,由于前面是个句号,容易让人理解为国家又给“协议出让”开了口子。但是如果结合上下文,并且对协议出让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或这里的“协议出让”仅仅是针对之前通过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在进行改造时,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可以申请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


另外,在引进新企业方面,鼓励新入区企业和土地使用权权属企业合作,而且还可以工业物业产权进行分割,这样有利于带动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降低招商引资的成本。


(二十二)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区内电力用户优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规定开展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减少或取消直接供气区域内国家级经开区省级管网输配服务加价。(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当前的非居民用电和天然气价格太高了,企业减负从能源领域“起步”……


(二十三)完善人才政策保障。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引进急需的各类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一站式”服务。允许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国家级经开区工作。对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按照规定适当放宽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对国家级经开区引进外籍高端人才,提供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移民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这一条应该只对北上广这样的超大城市有用。如亦庄!


另外,“允许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国家级经开区工作”这一条对人才应用进行了明确,值得关注!


(二十四)促进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实物保障的在国家级经开区内就业或创业的人员,可提供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地方人民政府提高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培养重点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补助标准,对国家级经开区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按规定给予支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这条中,购房、租房补贴最实在,但地方政府要慎用,避免出现呼和浩特本科生半价买房和通州诺奖得主的闹剧。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级经开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国务院

2019年5月18日


来源:中国网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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