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产现状:
中央:“房住不炒”,
各城市:“分类调控、因城施策”。
(1)限房价、限地价、竞自持、竞配建。
(2)土地出让条件严苛,房企利润大大压缩;
(3)楼市限购、限贷款等,部分购房需求被抑制,销售增速放缓,房企回款压力增大;
(4)房企融资渠道持续收紧;
(5)房企合作拿地力度加大,各企业权益比例有所下降。
一、地产+商旅文产业
►代表企业1:
万达优势:
①强大的招商能力(5000+商家储备)、订单式地产模式和资源整合能力,最快18个月实现万达广场开业;
②文旅板块丰富,通过文旅带动休闲、娱乐等产业发展,聚势同时产生大量就业岗位,最终拉升周边地价;
③低价拿地,房地产反哺商业、文旅产业。
►代表企业2:

二、地产+智慧产业
►代表企业:
代表企业:
四、地产+产业园
►代表企业
五、地产+第一高楼经济
►代表企业 :
操作模式:
成功关键:“摩天经济”的发展,带动整个区域形象和品质的提升,满足地方政府政绩诉求;
短板:除了北上广深,很多某些城市的办公和商业市场已严重供过于求。
六、地产+为政府做上层设计
►代表企业:
成功关键:解决地方财政吃紧问题。
七、BT(Build-Transfer建设-回购)模式/交钥匙工程
关于权益分配:
八、联合拿地
定义:超过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参与一块土地的招拍挂,竞拍成功后,一块地就有了两个以上的主人。
为什么联合拿地:省钱!省力!
①合作双方“各取取长,优势互补”(与深耕于当地的房企合作能够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降低进入门槛)
②合作双方“锦上添花,资源导入”(此处“资源”指的是非地产行业的特殊产业)
联合体拿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事前约好,提前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公司的董事会,以项目公司的名义拿地;(董事会下边是一个完整的公司架构,有财务总监、有管理层和项目人员,法律上所有人都隶属于项目公司)
2、事前未约好,在拿地后成立新的项目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严格来这不叫联合拿地,而叫合作开发。具体操作:甲方取地后乙方入股项目公司,乙方以股权转让款的方式支付甲方土地款。
二者本质差异不大,主要在于资金支付的对象,联合体拿地,一般资金支付给政府。

联合拿地后,怎么分工?
1.最极端,瓜分土地各自开发
2.合作开发,明确操盘并表问题
01
问:两家上市公司合资成立一个子公司,如何让各自都能合并报表?
答:只能合并到控制方/操盘方,非控制方只能分红,不能并表。如果各方僵持不下,可通过条款设置各自阶段并表。
02
问:合并报表是什么要求?
答:
A. 绝对控制:持股比例>50%, 同股同权的情况下,一般会实现会计并表;
B. 相对控制:持股比例<50%,也可以进行会计并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主要看对目标企业有没有主要控股权(以下情况满足其一即算有控制权):
①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目标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
②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目标企业半数以下表决权,但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的:
a. 通过与目标企业之间的协议,拥有目标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b. 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目标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c. 有权任免目标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d. 在目标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3.小股操盘模式,以万科为例
(1)经营管理权/控制权:董事会席位应保障万科方有共同控制权(如对方有并表要求除外);总经理及管理团队为万科方委派。
(2)注册资金以外的其他投入:同股同投,同步按投资比例收回投资;不为合作方收回投资提供担保或承诺;万科方不垫资;如有特殊情况、合作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万科需要短时垫付资金的,须收取资金占用费/利息(年化利息12%以上)。
(3)分红/超额利润分配:除了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分红,鼓励倾斜分配给万科的超额利润,项目收益超过约定的标准后,增加万科方分红。
(4)管理人成本(品牌管理费):管理人成本不低于项目销售金额的2.5%。可另行商谈收取日常技术支持服务费;项目公司行政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另行据实列支,或按项目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4%左右)包干。
来源:奇点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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