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印发,并将在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的PPP项目绩效管理顶层设计和基本框架形成,将成为事关14万亿PPP项目的命运的又一重要政策支撑。
一、历经3年精心打磨


三、PPP绩效管理对象全覆盖

四、PPP绩效管理主体全方位





五、PPP绩效管理周期全过程
《指引》对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争议解决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报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第十七条)”
与经常性的项目支出相比,《指引》突出了PPP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五个特点:
一是突出物有所值。
《指引》明确PPP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应该体现物有所值理念,体现成本效益的要求。

四是分阶段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并明确异议解决途径。
《指引》对PPP项目准备阶段、采购阶段、执行阶段、移交完成后各阶段绩效目标管理举措做了明确的规定(第十条)。对各阶段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对绩效目标或指标体系调整结果有异议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明确(第十二条)。“项目公司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向项目实施机构解释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双方对评审意见无异议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评价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五是绩效目标编制与财政预算相衔接。
《指引》第十三条规定,“编制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PPP项目年度支出预算时,应将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连同编制的预算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使用者付费PPP项目参照执行”。
(二)PPP绩效运行监控突出绩效目标监控
《指引》按照“谁支出,谁监控”的原则,明确了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在绩效监控中的主体责任。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定期开展PPP项目绩效监控,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负责日常绩效监控。
一是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开展PPP项目日常绩效监控,按照项目实施机构要求,定期报送监控结果。
二是项目实施机构应对照绩效监控目标,查找项目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做好信息记录。

(三)PPP绩效评价结果按效付费

一是评价时点选择和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紧密衔接。
“原则上项目建设期应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结合各期子项目竣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项目运营期每年度应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每3-5年应结合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移交完成后应开展一次后评价。”
二是绩效评价报告和复核的要求。
项目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复核重点关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是否落实、引用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揭示的问题是否客观公正、提出的改进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第二十条)。
三是明确项目公司对绩效结果异议的处理。
项目公司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向项目实施机构解释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双方对评审意见无异议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评价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第二十条)。
四是按效付费运用评价结果。
“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承担的年度运营补贴支出应与当年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绩效评价结果完全挂钩。财政部门应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安排相应支出,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六、未来展望
《指引》形成了PPP绩效管理的基本框架,是一张“总蓝图”。关于PPP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后评价、财政再评价的具体规定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如何在PPP绩效评价中协调好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反映PPP核心特征的物有所值和按效付费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曹堂哲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本《指引》起草咨询绩效管理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