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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做好能源保供确保温暖过冬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近日媒体报道,有煤改气地区出现了居民天然气限购、断供情况。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要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居民的用气需求呢?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建立专门机制,监测和及时解决个案问题。这一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能保供稳价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能源保供属地责任,对民生用能不折不扣地落实保供稳价措施。随着天然气市场化进程加快,城燃企业气源更加多元,在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下,一些企业市场化购气成本过高,而且短期内难以有效疏导,就出现了阶段性经营困难。
为了避免这类问题再次发生,关键要抓好五个落实:
一
落实资源保障
民生供热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不论所有制,全部纳入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范围,并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的价格政策,以此合理控制燃料成本。
二
落实价格和补贴政策
对燃料成本上涨出现严重亏损的供热企业,地方政府要及时兑现承诺的资金补贴。供暖季结束后依法依规进行价格调整,合理疏导成本,涉及民生供热价格调整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三
落实属地兜底保供责任
如果发生供暖企业弃供、停供的情况,地方政府要无条件予以兜底保供。
四
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
对供暖企业严格落实政府帮扶责任制,派出的工作组要履职尽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
落实个案监测和快速处置机制
现在保暖保供总量有保障,关键问题是防止出现各种个案,我们将发挥能源保供个案协调机制作用,还有12398全国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和个案督办,确保所有发生的个案都有交办、有解决、有反馈。
去年以来国际能源供需形势严峻复杂,能源供应持续紧张、价格大幅波动,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国内能源供应必然受到国际能源供需变化和价格波动的影响,受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销售端价格倒挂严重等影响,燃气企业亏损严重,保供难度和压力明显增加。显然,政府持续的资金补贴,燃气企业持续的经营亏损,已经形成了民生保供稳价与企业经营盈利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国家双碳、双代政策前提下,供热系统重构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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