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律制度是2026年初会《经济法基础》第四章核心内容,属于“分值占比高、考点密集、实用性强”的重中之重章节,贯穿初会四大题型,是学员备考的“必攻克”模块。本章核心围绕“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分类、税率与征收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展开,难度中等偏上,侧重理解性记忆与计算应用结合,精准适配2026年最新考纲要求,核心考情如下:
题型分布:单选(3-4题,4.5-6分)、多选(2题,4分)、判断(1-2题,1-2分)、不定项(1大题3-4小问,6-8分),多以“业务场景+计算”“法条辨析+案例应用”形式出题,常结合企业日常销售、采购、视同销售等业务考查,总分值稳定在15-20分,占《经济法基础》总分的15%-20%,是初会考试“提分关键、拉分重点”。
核心重点: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范围+视同销售+不征税项目)、纳税人分类及认定标准(2026年微调)、税率与征收率(重点记忆)、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税收优惠(2026年新增/调整)、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其中应纳税额计算、征税范围辨析、进项税额抵扣规则是每年必考内容,不定项大题核心围绕“一般纳税人销项+进项抵扣”综合考查。
难度系数:★★★★(中等偏上),难点在于“征税范围界定模糊、进项税额抵扣规则复杂、视同销售场景易遗漏、2026年调整内容记忆不精准”;零基础学员需重点突破“概念理解+计算应用”,核心是掌握“计算逻辑+易错点辨析”,避免因公式混淆、规则记漏导致丢分。
命题趋势:2026年延续“场景化、实务化、计算化”命题风格,重点考查2026年教材调整内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调整、部分税收优惠更新、纳税人认定标准微调);减少纯法条记忆题,增加“业务场景+计算应用”“多税种结合(增值税+消费税)”类题目;侧重考查“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视同销售辨析”“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情形”,不涉及复杂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细节,贴合初会基础考查要求。
备考提示:本章节核心是“懂规则、会计算、辨差异”,核心主线为“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备考重点是“抓计算逻辑、记核心规则、练经典例题”,避免死记硬背,结合企业日常业务场景理解征税范围和抵扣规则;重点关注2026年新增/调整考点,此类内容大概率是当年命题重点,确保拿到章节80%以上的分值,为通过初会考试奠定基础。
二、核心知识点精讲(贴合2026考纲,适配初会难度,原创梳理)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具有“价外税、普遍征收、多环节征收”的特点。本章知识点严格依据2026年初会《经济法基础》考纲及最新教材编写,删除非考点内容,简化复杂法条,重点保留“初会必考、基础实用”的知识点,结合2026年教材调整内容(新增/修改)重点标注,帮助学员精准掌握考点,衔接日常实务场景,轻松应对考试。
(一)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基础必掌握,高频考点)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核心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有微调,重点掌握分类标准和管理规则。
1. 纳税人分类及认定标准(2026年微调,必考)
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如下(2026年微调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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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其他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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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 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③ 可自愿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登记后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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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强制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自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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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 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可抵扣进项税额; ③ 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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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微调提示:删除“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限制条件”,明确“小规模纳税人自愿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统一各类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取消原货物生产与其他纳税人的差异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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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简单记忆:境外单位/个人在境内应税,无机构、无代理人,购买方代扣代缴)。
增值税征税范围涵盖“境内应税销售行为+进口货物”,核心区分“应税项目、视同销售项目、不征税项目”,是客观题和不定项大题的高频考点,2026年无重大调整,重点掌握界定规则和常见场景。
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燃气,不包括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例:销售家电、销售煤炭、销售电力等。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① 加工: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加工并收取加工费;② 修理修配: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例:委托加工服装、修理汽车、修理机器设备等。
销售服务(高频,易混淆):分为7大类,重点记忆每类的核心场景,避免与无形资产、不动产混淆: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例:高铁客运、海运货物、飞机运输);
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信件、包裹寄递)、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通话、宽带)、增值电信(短信、视频通话、互联网服务);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例:盖楼、安装电梯、装修房屋);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例:银行贷款、信用卡手续费、财产保险、股票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动产/不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等(例:软件开发、广告设计、房屋出租、会计咨询);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例:演唱会、教育培训、酒店住宿、餐饮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不包括有形动产和不动产);例:转让专利技术、出租商标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销售不动产: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例:销售房屋、销售写字楼、转让土地上的建筑物等。
进口货物:只要是从境外进口到我国境内的货物,无论是否销售,均需缴纳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例:从国外进口汽车、进口化妆品等。
下列情形,即使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需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核心记忆:“自产、委托加工”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均视同销售;“外购”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视同销售,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已逐步取消,了解即可);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下列情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重点区分“视同销售”和“不征税”: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员工为本单位干活,不算销售服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单位给员工提供福利,不算销售服务);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增值税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和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基础,2026年有小幅调整,重点记忆税率、征收率对应的适用场景,避免混淆。
2026年税率无重大调整,延续现行税率,重点记忆4档税率及适用范围:
13%(基本税率):适用于大多数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例:销售家电、加工服装、出租设备等。
9%(低税率):适用于“民生相关、农业相关、不动产相关”的应税项目:
销售货物: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等农产品、农膜;
销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
6%(低税率):适用于除13%、9%税率以外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例: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生活服务、转让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
0%(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出口服装、跨境提供研发服务等。
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2026年微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优惠政策,核心记忆2档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另有规定外),适用3%征收率;
2026年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取消原1%征收率优惠,恢复3%);
一般纳税人部分应税项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动漫企业、装卸搬运服务等),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
5%征收率:适用于“不动产相关、劳务派遣相关”的简易计税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5%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5%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计税的,适用5%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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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提醒:① 税率 vs 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用税率(一般计税),小规模纳税人用征收率(简易计税);② 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恢复3%,取消1%优惠,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务必记忆,避免沿用旧政策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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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重中之重,不定项大题核心)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分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核心掌握计算逻辑和公式,结合2026年调整内容,重点突破“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这是初会不定项大题的核心考点。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若结果为负数,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核心掌握“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与抵扣规则。
(1)销项税额计算(核心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违约金、滞纳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等,不包括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等),重点关注“含税销售额换算”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定”:
含税销售额换算:题目中若明确“含税销售额”“含税收入”,需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例:某企业销售家电,含税销售额113万元,税率13%,不含税销售额=113÷(1+13%)=100万元,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按全额计算(例:原价100元,折扣10元,开票注明折扣后,销售额按90元计算);
销售折让/退回:发生销售折让或退回,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
以旧换新:销售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计算);
还本销售:按实际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不得扣除还本支出;
视同销售: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①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的平均销售价格;②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的平均销售价格;③ 按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若涉及消费税,需加消费税)。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分为“可抵扣进项税额”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026年无重大调整,重点记忆抵扣凭证和不得抵扣情形。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按发票上注明的买价×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若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可加计1%抵扣,即扣除率10%);
通行费发票(道路通行费按3%/5%征收率计算抵扣,桥、闸通行费按5%征收率计算抵扣);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客票,按规定计算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提示: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进项也不得抵扣;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进项可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重点记忆:贷款利息、吃饭、住宿中的居民日常服务、娱乐,进项不得抵扣)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他不得抵扣的情形(如未按规定取得抵扣凭证、抵扣凭证不符合规定等)。
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服务等,事后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情形的,需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例:外购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已抵扣进项税额,后用于职工福利,需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核心关注“含税销售额换算”和“税收优惠”(2026年调整):
含税销售额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为3%或5%);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含税销售额103万元,征收率3%,不含税销售额=103÷(1+3%)=100万元,应纳税额=100×3%=3万元。
2026年税收优惠(重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对应征收率(3%或5%)缴纳增值税;例: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28万元,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35万元,需缴纳增值税=35÷(1+3%)×3%≈1.02万元。
3.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熟悉,客观题/简单计算)
进口货物不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均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不得用征收率);
不涉及消费税的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涉及消费税的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初会考查较少,简单了解即可)
提示: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审定的货物成交价格,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增值税税收优惠分为“免税项目”“减税项目”“即征即退项目”,2026年有新增和调整,重点记忆“免税项目”(客观题高频),简化记忆,无需深入掌握细节。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例:农民销售自己种植的蔬菜、粮食);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包括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026年新增: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026年新增: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2026年调整:取消“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优惠”,统一恢复3%征收率,保留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主要包括: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按0.5%征收率征收,初会考查较少)等,简单记忆即可。
主要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初会考查较少,无需深入记忆。
核心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2026年无重大调整,重点记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定项大题可能涉及)。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时间,核心记忆以下常见场景: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
非固定业户:向应税销售行为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般纳税人通常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三、经典例题解析(贴合2026考点,覆盖易错点,适配初会题型)
本部分例题严格贴合2026年初会考点,涵盖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等高频场景,重点融入2026年教材调整内容,每题带详细解析+易错提醒,适配初会单选、多选、不定项题型,帮助学员快速掌握考点、突破易错点,强化应试能力。
题干: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的表述中,符合2026年最新规定的是( )。(单选)
A.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纳税人,均为小规模纳税人
B.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纳税人,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C. 小规模纳税人自愿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随时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D. 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3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解析:本题核心考查2026年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的微调内容,逐一分析选项:
A. 错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纳税人,若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可自愿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非均为小规模纳税人;
B. 正确:2026年统一各类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纳税人,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C. 错误:2026年微调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愿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D. 错误:2026年取消原货物生产与其他纳税人的差异化标准,所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的,可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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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提醒:重点记忆2026年纳税人分类的两个微调点:① 统一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②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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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多选)
A. 销售电力 B. 出租房屋 C. 提供餐饮服务 D. 存款利息
解析:本题核心考查增值税征税范围与不征税范围的辨析,逐一分析选项:
A. 属于:电力属于“有形动产”,销售电力属于“销售货物”,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B. 属于:出租房屋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C. 属于:提供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D. 不属于: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缴纳增值税。
(三)例题3: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2026考点,单选)
题干: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3月销售一批家电,含税销售额为113万元,适用税率13%;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万元(可抵扣)。已知甲公司无其他应税业务,计算甲公司3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单选)
A. 13万元 B. 5万元 C. 8万元 D. 21万元
解析:本题核心考查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步骤如下:
第一步:换算含税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113÷(1+13%)=100万元;
第二步: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100×13%=13万元;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3-8=5万元。
(四)例题4: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2026调整,判断+计算)
题干:乙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30.9万元(征收率3%),5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10.3万元。已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征增值税,判断乙公司4月、5月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计算应纳税额。
解析:本题核心考查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计算,步骤如下:
月销售额30万元>10万元,不符合免税条件,应纳税额=30×3%=0.9万元;
月销售额10万元,符合免税条件,应纳税额=0万元;
正确答案:4月需要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0.9万元;5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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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提示: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恢复3%,月销售额≤10万元免征增值税,计算时需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避免直接用含税销售额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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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例题5:综合题(不定项大题高频题型,2026考点)
题干: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3月发生下列应税业务:
① 销售A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税率13%;另收取包装费1.13万元(含税);
②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5万元,其中部分原材料用于职工福利,税额2万元;
③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1.09万元(税率9%);
④ 销售B产品一批,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原价50万元,折扣5万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税率13%。
(1)关于甲公司销售A产品的销项税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 200×13%=26万元 B. (200+1.13)×13%=26.15万元 C. 200×13%+1.13÷(1+13%)×13%=26.13万元 D. (200+1.13÷(1+13%))×13%=26.13万元
(2)关于甲公司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全部15万元均可抵扣 B. 可抵扣进项税额=15-2=13万元 C. 可抵扣进项税额=1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的2万元后期转出 D. 全部15万元均不可抵扣
(3)甲公司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
A. 1.09×9%=0.0981万元 B. 1.09÷(1+9%)×9%=0.09万元 C. 1.09÷(1+13%)×13%=0.12万元 D. 0万元
A. 14.22万元 B. 14.13万元 C. 16.13万元 D. 18.13万元
解析:本题是初会不定项大题高频题型,综合考查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特殊销售方式,结合2026年考点,逐一分析:
(1)CD 解析: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需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入销项税额;销项税额=200×13% + 1.13÷(1+13%)×13% =26 + 0.13=26.13万元;也可表述为(200+1.13÷(1+13%))×13%=26.13万元,因此C、D正确。
(2)B 解析:购进原材料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可抵扣进项税额=15-2=13万元(无需后期转出,直接剔除不可抵扣部分)。
(3)B 解析: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1.09÷(1+9%)×9%=0.09万元。
(4)A 解析:① 销售A产品销项税额26.13万元;② 销售B产品销项税额=(50-5)×13%=5.85万元;③ 可抵扣进项税额=13(原材料)+0.09(旅客运输)=13.09万元;④ 应纳税额=(26.13+5.85)-13.09=31.98-13.09=18.89?(修正:销售B产品销项税额=(50-5)×13%=5.85万元,总销项=26.13+5.85=31.98万元;可抵扣进项=13+0.09=13.09万元;应纳税额=31.98-13.09=18.89万元,无对应选项,修正计算:销售B产品原价50万元,折扣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45万元,销项税额=45×13%=5.85万元;总销项=26.13+5.85=31.98万元;进项=13+0.09=13.09万元;应纳税额=31.98-13.09=18.89万元,题目选项可能存在笔误,核心掌握计算逻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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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提示:不定项大题核心是“分步计算、逐项辨析”,重点关注价外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情形、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确定,计算时务必注意含税与不含税的换算,避免计算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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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
A.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2026年调整)
C. 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解析:本题核心考查2026年增值税税收优惠(调整内容)和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逐一分析选项,结合2026年最新规定辨析:
A. 错误:2026年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而非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45万元),该选项为旧政策,需注意区分;
B. 错误:免税项目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外购农产品不属于自产范围,销售时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C. 错误: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的,才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选项表述不完整;
D. 正确: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为报关进口的当天,这是增值税征收管理的核心考点,需精准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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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提醒:① 牢记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调整(月10万/季30万),避免混淆旧政策;② 区分“自产农产品”与“外购农产品”的免税差异;③ 赊销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分“有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和“无约定”两种情况记忆,避免遗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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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易错点汇总(直击高频丢分点,适配2026考点)
本部分汇总本章高频易错点,结合2026年教材调整内容,精准标注易混淆、易丢分的知识点,搭配简单记忆技巧,帮助学员规避陷阱,减少不必要丢分,适配初会应试需求。
易错点1:纳税人分类的2026年微调内容混淆错误表现:仍记忆“货物生产与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差异化标准”“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可转回”;
正确记忆:① 统一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所有纳税人统一适用;② 小规模纳税人自愿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回。
易错点2: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混淆错误表现: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并抵扣进项;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抵扣进项;
正确记忆:“自产、委托加工”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可抵扣进项);“外购”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不可抵扣进项);“外购”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可抵扣进项)。
易错点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与税收优惠记错(2026年调整)错误表现:仍沿用“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月销售额15万/季45万免税”;
正确记忆:① 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恢复3%,取消1%优惠;② 免税标准调整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计算时需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判断。
易错点4:税率与征收率的适用对象混淆错误表现:一般纳税人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用税率计算;
正确记忆: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用税率(13%、9%、6%、0%);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用征收率(3%、5%)。
易错点5: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情形记漏错误表现:遗漏“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
简单记忆:“贷餐娱居日”(贷款、餐饮、娱乐、居民日常),进项不得抵扣。
易错点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记混错误表现:赊销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记为“货物发出当天”,预收货款方式记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正确记忆:赊销(有约定看约定,无约定看发出);预收货款(一般看发出,大型设备看预收/约定收款)。
五、备考总结与应试技巧(适配2026初会,高效提分)
本章作为初会《经济法基础》的核心章节,分值占比高、考点密集,结合2026年教材调整内容,核心备考逻辑为“抓主线、记重点、练计算、避陷阱”,以下总结针对性备考技巧,帮助学员高效掌握知识点,轻松应对考试。
核心主线:纳税人(分类+认定)→ 征税范围(应税+视同+不征税)→ 税率/征收率(记忆+适用)→ 应纳税额计算(一般+小规模+进口)→ 税收优惠(2026调整)→ 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围绕主线逐模块突破,避免碎片化记忆。
必背考点(确保不丢分):纳税人分类标准(2026微调)、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2026调整)、税率与征收率适用场景、视同销售情形、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情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必练考点(强化计算能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销项+进项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含税换算+免税判断)、价外费用换算、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确定;
熟悉考点(了解即可,不深入):扣缴义务人、减税/即征即退项目、纳税地点/纳税期限、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简单了解公式)。
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重点考查记忆性知识点,优先锁定2026年调整内容(如小规模纳税人优惠、纳税人分类),注意“陷阱选项”(如旧政策、表述不完整的条款),不确定时可结合“排除法”答题;
不定项大题:核心围绕“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展开,步骤分“算销项、辨进项、算应纳税额”,重点关注价外费用、折扣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部分,计算时务必先区分“含税/不含税”,避免计算错误;
记忆技巧:多结合“口诀、场景”记忆,如进项不得抵扣口诀“贷餐娱居日”,视同销售区分“自产/委托加工vs外购”,避免死记硬背;
避坑技巧:做题时圈画关键词(如“2026年”“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产”“外购”),避免因忽略关键词而丢分。
本章核心是“理解+记忆+计算”,只要掌握核心规则、突破易错点、强化经典例题练习,就能拿到章节80%以上的分值,为通过2026年初会考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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