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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全额扣除(单人每月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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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平均扣除(两人每人每月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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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时限: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起,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止。比如宝宝2025年6月出生,即可从2025年6月开始扣除,一直扣到202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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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资料:需留存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留存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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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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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阶段: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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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时限:学前教育从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个月;学历教育从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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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子女寒暑假、因病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保留期间,均可正常扣除,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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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教育:子女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的,也可享受扣除,但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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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3000元,每年最高可扣除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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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总额,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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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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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约定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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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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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时限:从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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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误区纠正:赡养2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老人的,不可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扣除上限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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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边界:仅可扣除本人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的赡养支出,公婆、岳父母不在扣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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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前提:仅“首套住房贷款”可扣除,即购买住房时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以银行贷款执行利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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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限制:无论房贷期限多长,最多仅可扣除240个月,超过部分无法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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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规则:一个纳税年度内,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二者只能选其一,绝对不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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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资料:需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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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每年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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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每年1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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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每年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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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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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仅能由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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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主要工作城市均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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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强调:与住房贷款利息互斥,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可同时扣除,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扣除额度更高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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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时限: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当月,至租赁期结束当月止,提前终止合同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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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资料: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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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每月扣除400元,每年4800元,同一学历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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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仅限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如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建造师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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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继续教育支出,一般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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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条件的,可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选择由本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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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继续教育:同一学历最多扣除4年,中途更换新的学历教育专业,可重新计算48个月扣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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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仅可在证书批准日期的当年扣除,比如证书批准日期为2025年,仅能在2025年度汇算中扣除,不可延后至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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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误区:花艺、烘焙、瑜伽、钢琴等兴趣爱好类培训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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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资料:需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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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本人的医药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配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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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的医药支出,可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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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子女的医药支出,父母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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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时限:仅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扣除,平时工资预扣预缴个税时,无法享受该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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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规则:8万元为单人扣除限额,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支出,可分别计算限额,叠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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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查询:无需自行计算,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中,直接获取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的金额,按系统显示数据填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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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资料:需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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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同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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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2:赡养老人按人数加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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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3:职业资格证书每年都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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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4:夫妻双方重复扣除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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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5:虚假填报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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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本人账号,在首页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入口; -
选择需要填报的扣除项目,扣除年度统一选择【2025】; -
按照系统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填写对应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
填报完成后,可选择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发工资时按月扣除),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汇算时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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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时间:2025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3月20日办理的,需提前在个税APP预约;3月21日-6月30日办理的,无需预约,随时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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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留存:所有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证明资料,均需留存备查,留存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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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提醒:2025年未及时填报的扣除项目,在2026年6月30日汇算结束前,均可补填报,享受对应扣除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