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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元/W,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广州黄埔区启动2022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申报工作

0.2元/W,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广州黄埔区启动2022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申报工作 广东光合新能源
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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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黄埔区启动2022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申报工作



8月1日,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装机容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5日。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中规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扶持】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按以下规定给予扶持:

(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投资方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0.3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单个项目最高享受补贴时间为5年,补贴时间范围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由项目投资方于项目并网后在线持续运行6个月以上后提出申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由应用方(屋顶方)于项目并网后在线持续运行6个月以上后提出申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三)对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对项目投资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1.具体扶持标准为:
(1)充电桩项目: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2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6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换电设施项目:按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由项目投资方在项目接入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后提出资金申请。享受补贴的项目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当年获得补贴的基础设施项目至少运行满三年,运行总功率数三年内均达到获得补贴的总功率数,如实际运行总功率数未达获得补贴的总功率数则应退还补贴差额。运行初始时间从接入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起计算(含当月)。

3.项目投资方在3年存续期间内退出正常运行的(停业或破产的除外),按以下标准退回补贴资金。未退回补贴资金的,不得再次申请财政补贴:
(1)未满一年退出正常运行的,退还100%补贴资金;
(2)已满一年、未满两年退出正常运行的,退还60%补贴资金;
(3)已满两年、未满三年退出正常运行的,退还20%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通知如下,请符合申报资格的用户仔细查阅:

资料与信息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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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南海,成立于2014年,是国内领先的分布式光伏公司之一,专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用户侧储能电站的设计、建设和投资运营,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优质光伏EPC企业、重质量守信誉等证书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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