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PP无疑是三季度资本市场上的亮点。一方面,从时间进度来看,大部分项目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立项,经过近一年的准备之后,大都已进入落地阶段。另一方面,从5月底的32号文开始,PPP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推进明显加快,整个PPP的监管、法律和政策体系越来越清晰,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一年仍然是PPP政策频发的蜜月期,本文将系统梳理一下目前正在推进或者即将推出的政策催化剂,这也代表了未来PPP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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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杆项目: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公布在即,发改委再现推介项目
我国的PPP项目由财政部和发改委共同牵头主导,财政部力推的示范项目和发改委主导的推介项目并存,同时发力。
1 财政部发起PPP示范项目
在PPP模式推广初期,各方认识不足,为规范推广PPP模式,财政部发起PPP示范项目,保障项目质量,以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发挥引导示范效应,为后续PPP项目操作实施提供指导和参考。
2014年11月,财政部公布首批PPP示范项目30个,总投资规模1800亿元,多为存量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利建设、养老、能源、政府基础设施六个领域,并实行“能进能出”原则,后有4个因不符合而被移除。2015年9月,第二批示范项目公布,在体量上扩张明显,增至206个,投资额为6589亿元,涉及领域也随之扩大,增加至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教育、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利建设、文化、能源、养老、片区开发、社会保障、科技、体育、保障性安居工程、旅游、其他16个行业,虽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但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多个行业均有涉及,公共服务领域受到关注。截止2016年6月末,财政部示范项目共232个,总投资额8025.4亿元,
其中第一批示范项目中,执行阶段19个,落地率达76%;第二批示范项目中,执行阶段86个,落地率达45%,总共105个示范项目进入执行阶段,投资额为3,078亿元,落地率为48.4%,而入库项目总体落地率为23.8%,表明示范项目的落地率是入库项目落地率的2倍有余,示范效应凸显。
所以对于20部委联合评审的第三批示范项目,市场期望较高。第三批示范项目评审工作已于近期结束,结果即将公布。自项目启动申报以来,共有1070个项目申请,投资额高达2.2万亿,预计约500个项目最终入选,较前两批规模倍增,竞争激烈,项目质量势必提高,标杆示范效应明显。
2 发改委建立PPP项目库
发改委作为PPP模式的一大主导方,在其门户网站上建立了首个国家部委层面PPP项目库,先后推出两批推介PPP项目,第一批1043个项目,总投资1.97万亿元,第二批公开推介1488个项目,总投资2.26万亿元。截至2016年7月底,发改委推介PPP项目中,已有619个项目签约,总投资10019.1亿元。近日,发改委向社会公开推介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1233个,总投资约2.14万亿元,涉及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和重大市政工程等七个领域,对市场影响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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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保险资金加速进场,长期资金对接PPP项目保险资金与PPP项目匹配度高:一是期限匹配,险资投资期限可长达10-30年,具有其他资金无法比拟的优势,不存在期限错配风险;二是风险匹配,险资风险偏好较低,PPP项目有政府参与,纳入财政预算,有政府信用保障,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PPP项目相对更为安全。三是收益匹配,险资投资时首先关注资金的安全性,投资回报要求相对适中、稳健,与PPP项目现金流稳定、回报率合理的诉求一致。
之前由于PPP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保险资金的投资限制,PPP项目中保险资金并不多见。近两年相关政策逐渐宽松,2015年9月,中国保监会联合发改委共同印发了《关于保险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有关事项指导意见》,要求保险资金发挥长期稳定、规模量大的优势,通过投资债券、设立基金等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拓宽投资空间,创新投资方式,同时发挥保险业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专业化风险管理建议,并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发展再保险制度等,加大重大工程建设的保障力度,为保险资金参与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政策支持。2016年7月,保监会修订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拓宽投资空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上述政策的出台为保险资金进入PPP项目提供了支撑。
在政策制度的支撑下,保险资金加速对接PPP项目,2016年9月2日,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正式签约,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的深圳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险资入股轨道交通PPP项目第一单成功落地,这是继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后,险资首个正式签约项目,成为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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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基金:中国政企合作基金成立,助力项目落地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不通畅是横在PPP项目面前的“三大难题”,为破解项目融资难题,政府纷纷发起设立PPP引导基金,意图通过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扩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促进我国的PPP引导基金高速增长,公开披露的PPP引导基金注册资金总规模已经超过7000亿元,预计将撬动起万亿规模的投资规模。
PPP引导基金中,中央级1800亿的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发挥重大效应,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提出“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支持基金”。2016年3月,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包括法人股东9家: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自然投资人2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标志着中国政企合作基金正式投入运行,2016年7月,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首单落地内蒙古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规模为24亿,主要为股权投资。
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先后与10个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方洽谈136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规模达14741亿元。其中20个项目具有初步投资意向,项目总投资规模2170亿元。基金投资占比约5%-8%,最高占比不超过10%,公司预计将会参与2万亿元以上的PPP项目,提高优质PPP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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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PPP资产证券化试水,模式创新期待突破研究发现,我国目前PPP项目的融资大多依赖银行信贷,基金、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工具的运用并不多见。同时在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的背景下,银行对PPP项目的审核标准、担保要求和放贷流程与传统放贷无异,较为严格。考虑到PPP项目的权属不清、增信不足等问题,银行在参与时较为审慎,难以满足PPP项目的融资需求,亟待创新。
随着资产证券化产品上市从审核制改为注册制,加上可实现“非标转标”,在“资产配置荒”的背景下迅速兴起,为PPP项目资金融通提供了新渠道。同时,2016年5月,证监会发布《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得以明确:原则上需为纳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名单、发改委PPP推介项目库或全国PPP信息综合平台的入库项目。要求PPP项目现金流来源有明确依据,并且涉及的政府支出或补贴应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
未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空间巨大,大致有以下两个方向:1.对于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PPP项目,可先行先试,通过对PPP项目进行证券化为项目融资,破解项目融资难题;2.将PPP项目投资产生的收益或稳定的现金流,借助资产证券化,转化为可上市交易的标准化产品,增强资本的流动性,便于交易流通和退出。
通过资产证券化,PPP项目的融资难题得以破解,交易退出机制更为完善,既保障了社会资本投资的收益水平,提高了投资的安全性,又增强了资本的流动性,提供了良好的退出思路,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大幅提高,因此,资产证券化可成为推动PPP模式发展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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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机制:探索PPP项目交易机制,退出难题有望突破当前,现有的PPP政策体系相对重准入保障、轻退出安排,对社会资本方退出机制的安排,偏重于非正常情形下的临时接管,对正常情形下社会资本方的退出方面,规范和细化较少,PPP退出机制不够完善成为制约社会资本参与的重要因素。
基于此,在中国第二届PPP融资论坛上,上海联合交易所总裁钱璡发表《创新驱动,打造交易平台,共同完善PPP生态圈》的主题演讲,提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计划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上海,面向全国及国际,在财政部PPP中心的指导下,搭建PPP项目交易流转平台。借此平台为PPP项目落地实施一站式服务,包括交易信息公布、寻找社会资本、融资配套服务以及社会资本流转等,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形成纽带与对接。同时联合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跨境并购等,以期产生协同效应,促进PPP交易市场的活跃度,为社会资本流转和退出提供合规而高效的渠道。
PPP项目交易流转平台的建立,为社会资本提供了进入、交易流转和退出的通道,可保持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动力和活力,有利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充实和完善,对PPP模式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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