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消费新业态扶持政策 最高单项目补助2000万元
近日,海口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海口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启动项目申报。单个项目最高可获2000万元资金补助。
三大方向明确资金投向
政策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原则,重点支持三类场景: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包括载体建设、首店开设及首发活动;创新商旅文体健融合场景,推动赛事演出"进商圈"及外贸优品消费场景;促进IP跨界联名,支持老字号发展及"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建设。
分级补助标准明晰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分四类标准执行:集聚区建设最高2000万元,门店建设最高500万元,活动开展最高300万元,IP转化单IP最高30万元(每单位限100万元)。项目单位累计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实行总量控制与动态调整。
申报条件与执行期限
申报主体须为实际投资方,项目需位于海口且于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建成运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商务局将分批组织评审,申报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
来源:海口日报
记者:陈钰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