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AEO?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由世界海关组织(WCO)倡导实施,旨在实现《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目标,提升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水平。
中国AEO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高级认证企业与认证企业即为中国AEO主体,享受海关系统化认证管理。
什么是AEO互认?
AEO互认是缔约国海关对认证企业的相互认可机制,可有效降低企业通关成本、避免重复查验,并推动全球供应链安全标准统一化。
中国海关AEO互认成果
中国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已与58个国家(地区)签署互认协议,覆盖32个经济体,协议数量与覆盖范围位居全球首位。其中52个国家(地区)互认安排已正式实施。
成为AEO的核心优势
AEO企业可享查验率降低、优先通关等45项国内便利措施,以及互认国通关优惠,在国际竞争中形成显著优势。
必备制度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1号)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2号)
-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4号)
-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5号)
供稿: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辽源海关
编辑:梁卓、王艺霖 初审:于津 复审:吕环宇 终审:胡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