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新法:2026 年 5 月 1 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从行政法规→国家法律,海关监管更严、企业责任更重、处罚力度更大!在进出口环节与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哪些异同?进出口危化品管理将受到哪些影响?海关监管有哪些新要求?一文读懂,建议收藏转发👇
一
法规层级:从 “条例” 到 “法律”,权威质变
⏩安全治理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 新法明确“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从传统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升至国家安全高度加以统筹。监管人员需要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仅是安全生产监管,更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新法强调“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求监管工作重心进一步前移。这意味着,事后查处固然重要,但事前预防、源头管控才是新法赋予监管工作的核心要义。
⏩责任体系更加严密。新法确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监管人员的责任边界更加清晰,履职要求更加严格。
相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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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定义、登记制度、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管理要求等核心框架保持不变。
进口危险化学品管理 变与不变一目了然
02
三
给海关监管人员的特别提示
职责法定化、检验全链条、处罚更明确
强化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监管协同机制
处罚力度加大
给进出口危险品企业的建议
1
新法第五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规定将安全责任从“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升级为“全员责任制”,企业需建立健全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2
对于出口企业,需特别留意新法增加的出口管制规定——如果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出口管制物项,须同时遵守出口管制相关法规要求。
3
新法延续并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进口企业须在首次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同一企业进口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不重复登记;发现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4
新法明确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未提供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未粘贴中文安全标签等情形,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上限提高了一倍;对逾期未改正的,赋予海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权。这意味着“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合规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应在进口前确保相关文件齐备、合规。
5
面对新法实施,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规准备: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对照新法第五条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
🔷严格运输合规审查。 作为托运人时,须严格审查承运人资质,不得委托无资质单位承运,不得夹带、谎报危险化学品。
🔷开展全员培训。 将新法纳入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必修内容,确保管理层和一线员工了解新法要求、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提前自查自纠。 距新法施行还有不到一个月,建议企业对照新法条款,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前整改问题,为新法施行奠定合规基础。
结语: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2026年既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施行的元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以国家基本法律的权威,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从行政法规框架上升为系统性法律治理,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安全底线。
法治建设不是写在纸面上的条文,而是嵌入发展实践的力量。对于海关而言,新法既是监管权力的提升,更是守护国门安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责任担当。对于企业而言,当以新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将合规要求融入日常经营,实现安全与发展的双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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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综合业务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