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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篇 白云机场员工服务中心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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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篇


适用范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的标准


01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02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 元。

03

具体分摊的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主体

  • 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扣除的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填报、留存备查资料

填报资料

  • 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

  • 月扣除金额。

  • 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

  • 与纳税人关系。

  • 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留存备查资料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如何申报?

纳税人可以通过 “个人所得税” 手机App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只要完成“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步骤一

登录 “个人所得税” 手机App,完成实名注册。


步骤二

首页选择 “我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以填报 “赡养老人为例” 。

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步骤三

进入你选择的项目,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


步骤四

填写被赡养人信息,如果之前没有添加成员,需要添加后再进行选择。

填写被赡养人信息


步骤五

进入分摊方式界面,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为独生子女,然后设置分摊方式,进入申报界面。


步骤六

点击申报的方式提交,完成申报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END




来源/广东税务

编辑/计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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