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学院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在70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服务政法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安智库的作用,构建了具有广东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了政治建校、警务化管理、校局合作协同育人、实战化教学等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与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训大队、广州市公安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9月,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12月,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5月,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
一
招生信息
二
报名时间
即日起向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三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
报名材料(报考时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培训中心)
1.高中毕业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2.专科毕业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并须自行到教育部学籍网查询打印学历验证信息并递交)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18578650876(姚老师)
18819183213(张老师)
18027282515(蒋老师)
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简章原文网址:http://jxjy.gdppla.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66&wbnewsid=1393
授课地点:
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工作区、原机场公安局特警支队大院内)
本招生章程由广东警官学院继续教育部负责解释,如本章程内容有与上级规定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简章
编辑 | 曾兆骅
员工服务中心 · 心中服务员工
服务热线:020-3606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