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集团 研发产业园介绍
威创创新园
项目概况
威创创新园项目占地面积约5.6万㎡,总建面约10.7万㎡。园区已挂牌“密码产业园”,致力于打造密码应用创新示范基地,推动商用密码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建设以“自主创新、安全可控”为基础,集产、学、研、用、测、管、行于一体的密码应用和创新示范基地。
黄金区位
科学城核心区域
高新产业腾飞之地
为指引全区未来国土空间发展方向,谋划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蓝图,黄埔区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速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海丝城、广州生物岛“三城一岛”空间联动发展。用国家功能区新的空间发展规划支撑新的发展目标,促进高质量要素资源快速流动全区。
威创创新园位于广州黄埔区科学城核心区域科珠路上,傲居“广深港科创走廊”的黄金三角位,为大湾区创新创业核芯地带。黄埔区作为广州东进战略的桥头堡,GDP多年位居全市第二,集中了全市43%的工业产值和70%的高新技术产值,是广州市当之无愧的工业大区。
黄埔已形成“科学大道-开创大道总部经济走廊”,总部企业数量高达上百家。威创创新园临近科学大道中轴,多家总部经济企业林立于此,如宝洁中国、日立IT中国总部、多益网络、LG、创维集团、香雪制药、摩登大道时尚中心、合景泰富华南总部、协鑫新能源南方总部、盛世长运集团总部、南方电网、广州农商行、科学城投资集团、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广州高新区集团、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印钞厂数字中心等。
多维交通
紧邻地铁神舟路站
多路公交直达门口
依托广深/广惠/环城/京珠等高速路,驾车50分钟内即可到达机场、南站等交通枢纽。
距地铁21号线神舟路站直线距离仅约500米,1站到天河,20分钟直达市区中心区域。
325路、582路、336路、科学城2号交通专线等多条公交路线配置至门口。
园区简介
多元复合产品
满足产研办多方需求
1号楼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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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约3.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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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建筑面积 |
7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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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建筑面积 |
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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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F 单层建面 |
2016.08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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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F 单层建面 |
1579.5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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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 |
300kg/m² (部分可达500kg/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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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 |
1F:10m 2-14F:4.2m |
※ 标准层面积:1832.8㎡ ※
2号楼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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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约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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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建筑面积 |
3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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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建筑面积 |
2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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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建筑面积 |
1758.9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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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F 单层建面 |
1741.08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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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 |
500kg/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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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 |
1-8F:4.2m |
※ 标准层面积:1582.8㎡ ※
3号楼
生产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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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约2.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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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建筑面积 |
4755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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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建筑面积 |
2997.5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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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建筑面积 |
37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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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F 单层建面 |
373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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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F 单层建面 |
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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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 |
300kg/m² (部分可达500kg/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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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 |
1F:7m 2-8F:5.6m |
※ 标准层面积:1832.8㎡ ※
4号楼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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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约1.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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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建筑面积 |
1F:3274㎡ 2F:2343㎡ 3F:17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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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F 单层建面 |
1824.2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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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 |
300kg/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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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 |
1-7F:4.2m |
※ 标准层面积:1582㎡ ※
产业集聚
智慧科技园区 两大产业为核心
多家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已进驻
招商定位
以商用密码应用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园区核心,引入上下游产业链优质企业打造智能科技办公园区。
依托全区信创软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三大产业技术优势,大力推进商用密码嵌入通用处理器、操作系统等集成软硬件技术攻关,加紧突破一批基于5G、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领域应用关键技术。组织且开展适应高性能要求、覆盖符合全区产业继续的各类密码产品颜值,形成支撑密码应用的良好创新生态。
招商对象
已进驻企业
周边配套
醇熟商圈环伺
生活所需一应俱全
商业
黄埔大悦汇、高德汇、万达广场等商业综合体
酒店
广州翡翠希尔顿酒店、吉屋酒店、莱斯特酒店、丽途国际公寓
教育
广州市第二中学,玉岩中学、贝赛斯国际学校、玉树小学
医疗
中山医第三附属医院岭南分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黄埔医院
体育
国际羽毛球培训中心、网球中心
项目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珠路233号
招商热线
400-826-8588
温馨提示:
1.本资料所涉及的平层图、户型仅供示意参考。户型因差别,局部结构、面积等也可能不同,部分设备并非所有户型标准配置,不同平层、户型的面积尺寸、功能布局、空间分割、门窗/管井形态位置等均有不同,具体以政府部门最终审定的图纸和销售/租赁合同为准。
2.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3.本资料展示内容为概念性意向规划,非最终呈现内容,最终规划及建筑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不排除后期变更的可能,我司对此不做承诺,我司有权对资料进行更新调整,无需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