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参加广州市统筹区外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广州市统筹区内就业,按政策规定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并正常缴费后,可办理原异地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按规定可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拨手续的,可同步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该业务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无需现场办理,参保人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两种途径。
(一)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正在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并缴费。
(二)已达退休年龄,但未在其他地市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含退休延缴手续),符合广州医保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
(一)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粤医保小程序截图。
注:义务兵、士官退役办理医保关系转入,可提供证明服现役年限的相关资料办理。
(相关界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系统显示为准。)
(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2.搜索“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3.在线办理弹窗界面,办事站点选择“广州市(市本级)”(请勿选择到区)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在线办理界面,在线办理前,请详细阅读办事指南。
4.未正式登录的,需再次进行登录操作。
5.进入办理界面后,第一步为信息自检,办理情形选择转入申请,查阅办理条件及资料要求后,填写经办人(政务网登录人)信息及申请主体(申请办理业务参保人)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6.第二步,填写表单并上传资料,详细阅读政策告知内容。确认申请人信息与上一步的申请主体信息一致,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上传粤医保小程序截屏如图:

7.第三步,办理方式。选择办理方式及送件方式,本业务无需提交纸质资料,请选择参保单位所属的区医保中心办理业务。点击确认提交。
8.办理完成,系统提示申请已提交。(无需现场办理或者递送/领取相关材料)
注:广州市转移接续业务全程网上办理,请选择参保单位所属的区医保中心办理业务,该业务全流程无需现场办理或寄送材料。
(二)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跨省转移接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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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地方专区。
2.进入地方专区,选择参保地。
3.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
4.填写资料办理业务。(目前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仅能办理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省内转移接续,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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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医保
服务热线 | 020-3606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