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员工,进一步做好员工入户广州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及中央驻穗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广州工作细则>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号)的文件精神,员工服务中心拟协助符合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的员工办理入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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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对象需满足条件
参保条件:申请对象需满足在广州连续在参保半年或一年以上。
其他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有副高级/高级技师职称的(副高级职称需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需50周岁以下) ;
2.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需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50周岁以下);
3.普高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本科(不限)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40周岁以下);
4.技师以上职业资格(4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或中专/高中,高级技工(符合入户紧缺工种),专业和工作岗位一致,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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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入户 材料
一、基本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材料
落户地址材料。按《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迁入接到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接到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二、不同类型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需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须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公开招聘或调配批复;
申请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随迁家属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还需额外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费用判决书))
三、温馨提示
入户系统比对不成功的资料,需由用人单位在上传附件上出具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
一、员工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员工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并向用人单位提出入户申请、由用人单位开具《同意入户申请函》至员工中心后,员工登录下方网址进入网站:
点击“人才引进入户系统”
二、注册
细读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申报流程。
符合入户条件的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三、注册后登录
四、员工选择入户类型
点击“信息申报”—“个人申报”,选择“入户类型”。
五、员工信息填写
点击“个人申报”,填写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确保无误后保存、打印(信息采集表)、送审。
六、员工提交资料
员工持《人才引进入户广州信息采集表》(第五步打印的表格)和单位出具同意入户函,经用人单位盖章后,交至员工服务中心。
七、工作人员申请公章
员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集人才引进入户材料申请盖公章。
八、工作人员上传入户资料
员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登录省人社厅系统,审核员工信息及上传入户资料,人社厅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生成入户人员信息卡。
九、员工办理入户核准、入户登记
员工收到入户人员信息卡后,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向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核准、入户登记。
文| 朱小英
编辑 | 孙泳东
员工服务中心 · 心中服务员工
服务热线:020-3606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