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办理的程序有哪些?
不用着急,跟着小编来!
快速弄懂工伤办理程序!
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办理程序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申请工伤认定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01
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后,在30天内向人社局提交申请,申请时带齐工伤认定申报材料,人社局受理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办理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表
工伤认定送达确认书
受伤者考勤卡原件
受伤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证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材料1至6由单位提供。
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受伤者大一寸照片和小一寸照片
两位证明人《证言证词》及身份证复印件
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检查报告复印件
病历复印件、住院病案病历复印件
线路图(上下班途中受伤需要提供)
注:材料7至13由员工本人提供。
0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在《认定工伤决定书》出具后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60日内做出。
办理鉴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和《委托书》(此材料由单位提供)
2.工伤期间医疗诊断相关材料复印件(此材料由员工本人提供)
03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到社保局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经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因工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办理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医院诊断证明原件
2.检查报告单原件
3.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原件
4.发票及清单原件
5.市民卡原件(若没有市民卡原件则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广州任意银行一类卡原件)
发生工伤后请第一时间联系单位,员工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各单位准备所需材料,材料齐全后由员工中心工作人员向人社局递交认定申报材料、鉴定申请材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材料,您只需要准备好医疗诊断相关材料并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即可。
文 | 薄艳丽
编辑 | 孙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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