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按照上述原则,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1月12日
另外,在法定节假日上,由原有的11天增加为13天,新增加除夕(腊月廿十九)和五一劳动节翌日(5月2日)。节假日在周三放假时不调休,即只放当天假,周六日正常休息。图示如下:

最后,小编在此总结一下明年有节假日的月份的的预估申报截止日期:(注:实际截止日期以税务网站公布的为准)
1月截止日:15号(元旦只放1天,且不调休)
2月截止日:21号或24号(当月头4天为春节假期,外加8号调休上班)
4月截止日:18号或21号(清明假期3天,无调休)
5月截止日:20号(劳动节假期5天,当月无调休)
6月截止日:16号或17号(端午节假期3天,无调休)
10月截止日:24号(国庆加中秋节假期8天,外加11号调休上班)
至于社保和公积金方面,1月28-31日为春节假期,5月31日当天为春节假期,小编建议各位同仁提前处理好这两个月的‘五险一金’的申报扣款事项,不要等到最后一刻才来处理,因为——小编在此再三强调一下——税务网络每个月底都会有异常情况出现,包括发票开具等会有影响。
在此请各位同行/会计在节假日到来前安排一下税务申报的事宜,小编在此先预祝各位节日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