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名建造师,如果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后,需要考虑证书的注册问题,如果没有注册到单位,你的证书基本处于无用状态。一级建造师有临时之说,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期限一到,需进行延续注册,否则注册信息无法生效。如果你是一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在办理延续注册事项时,需关注住建部的名单公示动态。

关于2018年度第七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查,本批次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人数为183人,不符合人数为1人。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7日。
不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间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受理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8963,68317359
联系传真:010-6831735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8月3日

注: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名单请到住建部官网查询。
温馨提示: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5-16日,距离考试仅剩35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明确规定取消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据此,在过渡期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与注册建造师制度将共存,过渡期满后项目经理将改为岗位职务,即大中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过渡期已于2008年2月27日届满。由于通过建造师考试的人不多,部分省份有把过渡期适当延长了一些。
在过渡期内,原来的一、二级项目经理可以办理临时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证书有同等效力。如果过渡期内没有通过建造师考试,过渡期满,临时建造师将不能继续使用。通过建造师考试,并注册的建造师就是注册建造师。

国家已经取消了项目经理认证,以后的项目经理只能由建造师担任。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一级临时建造师:通过评审通过的,要有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及一些工程业绩,有效期五年,主要是照顾一些一级项目经理考不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地方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无论是一级建造师还是二级建造师,都需要通过全国统一提纲考试,然后将证书注册到单位。注册证书是关键的一步,如果你想成为一名收益高的建筑人,从今天开始就要重视证书的作用,发挥证书的价值,提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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