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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关于“八大员”改革的四次发文

重磅!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关于“八大员”改革的四次发文 辰联优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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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八大员”相关政策在建筑行业掀起一阵热议~

2018年11月14日到2018年12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八大员”(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专业人员、从业人员)连续四次发文,文件详情如下文所示。


注意:


目前统称“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和标准员,同时施工员和质量员又再细分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专业。


住建部关于“八大员”的发文


一、2018年11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如下图:


分析:从该通知来看,降低了低资质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减轻了企业负担,完全符合政府促进企业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方向。


二、2018年12月5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正式运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建人才〔2018〕74号。如下图:


分析:从该通知来看,意在解决“八大员”数据信息共享、全国统一网站查询和跨区域认可的问题。以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等主管部门考核发放的“八大员”只能在发证机关所属区域内有效使用。比如,甲公司总部在A省,获得A省发放的“八大员”,在B省开办分公司,A省发放的“八大员”不能直接使用,得重新在B省考取。这个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会解决以上问题。


三、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停止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 发证 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如下图:


分析:基于2018年12月5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正式运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住建部紧随其后接着放招,既然要实现“八大员”的数据信息共享,解决地方政府“各自为阵”的问题,终止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考试安排,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估计2019年会出台新的考试办法和管理规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对通知文件的响应拿出实际行动发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2018〕第29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不再接受新的考核申请。对已报名参加2018年12月18日~31日期间无纸化考核的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至各无纸化考点办理退考手续,也可待住建部后续政策出台后按规定处理。”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津建筑[2018]489号“三、停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考核、发证工作。取得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书的人员,可持证在施工项目部担任造价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可用于企业申报资质。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发证工作,另行通知。”


四、2018年12月20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河南等省(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 建办人函﹝2018﹞736号。如下图:



从业此次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以及2018年11月7日住建部官网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四川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8〕607号, 以后建设工程行业的相关证书将在全国推行电子化,当然也包括“八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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