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信瑞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阎国欣 郝福红
当前,全国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都已建立,在招投标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交易平台上招投标活动都在正常有序地进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活动逐年增多。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同,尤其是招标单位制作的招标文件不同,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此,笔者把曾经参加评审和参与过的招标项目进行剖析,探讨根源所在。虽然只是个例,但反映出了招投标市场的一些现状,希望能给招标人一点建议,给投标人一点提醒,给评审专家一点参考意见。

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编制,一般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首先,招标文件要切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提要求,要求合法、合理、详细明了、易于操作,不给投标单位增加过多的费用,不给评标专家增加评审麻烦。其次,要考虑目前潜在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要求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吓退了潜在投标人,很可能造成流标,过低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应在经济和技术水平上综合考虑,技术水平高的单位投标报价一般都高,技术水平低的单位投标报价相对较低。一味压低拦标价不是明智的选择,控制价过低不会选择到水平高的队伍。
案例一:
某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拦标价为90万元。评标办法中对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报价得分规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拦标价的80%(含)—100%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0%的,则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但仍可参与下一阶段评标;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低于拦标价的80%,则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80%。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2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从基本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基础上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
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招标单位是在有意压低中标价,也可以说强制投标人报低价。因为不报低价在报价得分上就得不到高分。5分之差在其它地方补回来是不容易的,为了在报价上得高分,投标单位只有在招标控制价×80%×95%以下报价。这样一来,对于技术水平高的投标单位报价低不合算,报价高得不了高分,中不了标,只有放弃。很显然是招标文件存在问题,选不到水平高的投标人对项目建设是不利的,受损失的其实是招标人。
案例二:
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本项目分九个标段,主要内容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长度(米) |
红线宽(米) |
建安费(万元) |
1 |
一标段 |
5189 |
50 |
14049.207 |
2 |
二标段 |
2800 |
60 |
9255.582 |
3 |
三标段 |
1780 |
50 |
7993.008 |
4 |
四标段 |
2200 |
50 |
4519.512 |
5 |
五标段 |
1629 |
60 |
2952.333 |
6 |
六标段 |
1900 |
50 |
3381.15 |
7 |
七标段 |
2050 |
45 |
4163.06 |
8 |
八标段 |
2280 |
45 |
4218.525 |
9 |
九标段 |
2380 |
50 |
4318.528 |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若投多个标段,须分开制作商务标,但无论投多少个标段,只需做一套技术标(一套5份不分正副本)。
对于此项目的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制作上的规定是科学合理的:
1、能省的省下来,不给投标人增加过多的投标费用。
从招标文件上看,九个标段建设内容是一样的,只是工程量不同,抛开其它不说,投标报价肯定不一样,商务标一个标段一套是不能少的。技术标,建设内容相同的多个标段,对于同一个投标人,不同标段内容差别是很小的,若每个标段制作一套技术标,费用增加,意义不大,实际上是浪费,是不可取的。
2、给评标专家减少了工作量,同时提高了评审效率。
为了消除评标专家的印象分,达到客观公正,目前的技术标大多是暗标。一个投标人投多个标段,若每个标段都有一套技术标,评审工作量是很大的,到最后往往会出现同一投标人、技术标内容基本相同,但得分不同的情况,有的相差还比较大。不论投几个标段,只需做一套技术标,就可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
案例三:
某经济适用住房项目(8号楼公租房)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招标公告部分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共 6部电梯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并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投资额:6 部电梯的采购与安装,经评审总投资约160万元。
工期:电梯设备供货期为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安装工期9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营的代理商,经营良好有同类业绩。
从招标公告中可以看出,这是个普通的招标项目,目前国内绝大部分电梯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营的代理商是完全能够承接下来的。但是,已招标两次没有完成,结果公告告知,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项目流标,第三次招标公告已发布。招标项目失败,不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是一次损失,作为招标人应该查找失败的原因,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与补充,并采取一些辅助手段促使招标成功。以下几个方面是应该要首先考虑的:
1、发布公告的媒体覆盖范围是否小,若存在此问题,第二次公告应从大的媒体上发布,不能简单地在同一媒体上发布第二次。
2、作为招标人应发挥主动性,根据前期考察情况,对比较看好的一些潜在投标人进行沟通,告知公告的发布媒体及主要内容,使其尽早掌握信息,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
3、投资额如果评审时间过早,看是否满足目前的市场行情。
4、对货物要求的技术标准是否过高,是否做到了优质优价。
5、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对投标人不利,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对电梯施工安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是否过多、与实际需要脱节:
曾参加评审的项目,有的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件齐全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这样的要求过多,而且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际需要。
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这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是必须要有的。但同时要求他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则并非必要。项目经理主要任务是组织管理,使项目参建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承接的工程。一名电梯安装企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论他是否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对电梯的施工工艺、合格标准都是清楚的。目前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又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是少数,以后也不会多。少一个证全部4分都没有了,投标人是知道后果的。如果一定要加,加在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上比较合理。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提倡“工匠精神”,就是要求在不同岗位上的人,都有工匠对自身严格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这种精神,而并非要求每一个人都成为“工匠”。
二、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对投标的结果起决定性作用,成败在此一举。制作投标文件时,首先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其次要给评标专家提供既清晰明了,又便捷的评审通道。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尤其是较大的项目,投标单位会很多,评标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由于人的精力体力所限,在评审过程中出现失误是在所难免的,如果你编制的投标文件质量高,专家一看内容简单明了,条理清晰,失误就少,虽然不会多得分,但起码不会漏得分。
案例一:
某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45507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8984.25万元,建筑安装费用约21730.31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中土建、安装的全部内容。
此项目是财政投资的公共建筑,同时又是城市一标志性建筑,吸引了很多潜在投标人,有二十多家参与竞争,仅特级企业就有多家。投标人的业绩、奖项、荣誉等琳琅满目,比比皆是。由于项目特殊,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既多又严,所以使评标专家翻来覆去地查找、核对,投标家数多,出错率就会高。有些项需要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发现了就需要更改,浪费了时间,投标人未发现就失去了应得的分数;有些项不需要投标人确认,出了错对投标人是很不公平的。如果标书做得好,出错几率就小。在此次评标中发现投标人中有三家标书做得很好,他们都在标书的最前面附了一个评标索引表,根据评标办法从前到后的顺序一一进行了引导,所评项在标书第几页、有几个、能得分数都写的很清楚。这样一来,评标专家就可按索引从投标文件中把评审项找出来,然后须核对原件的核对原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给分,不满足要求的说明原因,既方便又快捷,对评标专家和投标人都有好处。
案例二:
某项目的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本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和材料购置、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货物运输、所有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品牌要求:投标人所投空调品牌为国际知名品牌,所投螺杆式水源热泵机组必须采用环保冷媒R134a,空调主机在当地有售后维修服务站。
从招标具体要求可以看出,招标文件是很客观实际的,不像有些单位开口就要求国外知名品牌、主机为原装进口,这对弘扬国货是很好的响应。实际上,目前我们国内许多自主品牌的产品已经达到了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水平,有些还比国外水平高,完全没有必要都用洋货。
此次招标中,有一家投标人所投空调品牌为“格力”,不论是所投产品的品牌,还是企业的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是报价出现了问题,在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报价均写为:玖佰伍拾玖万元叁仟零玖拾玖元壹角陆分(¥9593099.16),大小写不一致只能以大写为准,大写只要认真一看就是两个报价:一个是玖佰伍拾玖万元,一个是叁仟零玖拾玖元壹角陆分。与投标报价唯一是矛盾的,从后面所附造价计算书中看到计算出来的总价又是另外一个数字,与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报价中的大小写价格都对不上,初步评审就没有通过。投标人不服,主动写了澄清说明,说是笔误。首先评标专家不会接收投标人主动的澄清,其次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报价是电脑打印出来的,清清楚楚,专家看的很明白,不需要澄清。如果仅从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来说,其中有一个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专家还是有理由让你澄清确认的,两个都不符合规定,专家就没有任何理由了。虽然专家想弘扬国货,但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案例三:
某城市市政道路污水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项目招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有一条得分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法定资质认证单位出具的“污水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认证证书,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有家投标单位提供了“污水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评价证书。评价证书和认证证书是两个概念,评价应该是认证的前提工作,评价合格才能认证,如果评价不合格就没有认证的必要。从评价证书的内容看,也是不全面的,只对污水泵的性能及外观进行了评价,没有对“污水工程一体化预制泵站”整个系统进行评价,不论是名称还是内容都不符合要求,不能得分。说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此项的理解有问题,理解出了问题就不可能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响应。
案例四:
某绿化种植项目招标,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年××月21日9时00分。
在此次投标文件中,有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为60天,落款日期为201×年××月20日。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的,显然该投标人的委托期限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差了一天,即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初步评审就没有通过。另外有一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投标截止日起60天,落款日期为201×年××月20日。虽然落款日期与前一家相同,但对有效期的界定很清楚,就没有问题。投标文件内有落款日期的,不论何时制作好标书,最好写为招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日期,若落款日期提前了,一定对实质性内容说明白,不要因“一日”之差而废标。
下面也是投标文件中容易出现问题之处,列出来请投标人注意: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是否有错别字。
(2)多标段时封面标段是否与内部标段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标题一致。
(7)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招标人与投标人名称位置是否填错。
(8)投标书内是否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全部盖上。
(9)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质证件上单位名称相符。
(10)投标书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一致。
(11)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用“网络图”表示的,不能用“横道图”。
(12)质量目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一致。
(13)安全目标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14)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中各岗位专业人员是否齐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15)企业近年来从事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要核对时效、规模、结构形式、投资额等。
(16)投标文件是否有缺页、重页、装倒等错误。
(17)一个工程项目同时投多个标段时,共用部分内容是否与所投标段相符。
(18)暗标制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重点审查是否出现投标人名称、标志,是否有让评委认为有明显的标记,若有即为废标。
三、评标
评标就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是否有规定的资格,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是否进行了响应,综合得分进行计算,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专家应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评审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客观项结论要有依据,不能主观臆断。由于各位专家综合知识水平、经验、经历等不同,对招标文件及其答疑的理解会出现偏差,评审结论就会不同。当评委意见出现分歧时,一般都是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但是,有时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
案例一:
某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分八个标段。评标办法中有一条得分项是这样规定的:市场行为 (4分),投标人近一年被县级及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场行为不得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得4分。在招标答疑中对此项解释为:对不良行为的认定以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在此项目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及其答疑的要求进行评审,缺失公正和公平。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是会通报的,无不良行为行政主管部门是不会进行通报,这是常规。投标人是否有不良行为,只能按要求从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中查询,查到了不得分,查不到就得4分。实际上评标委员会是看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了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证明,就给分,没有提供,不论你是否承诺无不良行为都不给分。结果是在此项只有少数投标人得分,大部分投标人都没有得分。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虽然能够确定投标人无不良行为,但是,一不是通报,二除国家建设部出具的之外有区域性的限制,是不公平的。目前,全国、各省都有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输入企业名称就可查询有无不良记录,既简单又可靠。如果招标文件或其答疑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没有提供,不得分他无话可说。而实际上是招标文件及其答疑中都没有要求,是评委附加的条件。笔者理解,可能是评委看到有投标人提供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认为可信度大,就以此为据,结果就形成了附加条件,并且有排斥其他投标人之嫌。
案例二:
某项目节能改造施工招标,工程划分3个标段,一标段:约25万平方米;二标段:约26万平方米;三标段:约27万平方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可同时投3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中2个标段时,按标段排列顺序确定中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评审结束后,按得分高低排名如下:
一标段:第一名 企业1,第二名企业2,第三名企业3。
二标段:第一名 企业4,第二名企业5,第三名企业6。
三标段:第一名 企业4,第二名企业7,第三名企业8。
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第一名 企业1,第二名企业2。
二标段:第一名 企业4,第二名企业5。
三标段:第一名 企业7,第二名企业8。
这样的推荐结果是不正确的,一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二标段和三标段得分第一的都是企业4,不是企业4和企业7;二评标委员会越权了,没有分清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的权限。评标委员会只是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是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招标人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三标段确定企业7为中标人,不需要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把排名第二的企业7变成第一。同一项目的监理招标分两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的要求一样,从中标公示上看到,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均为同一投标单位,说明这一个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是正确的。
案例三:
某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的格式中有一项授权委托书,要求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虽然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没有具体格式。一般招标文件中都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有具体格式,格式中显示的内容有: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投标人按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即可。招标文件即使没有具体格式,但要求附时,作为一个合格的投标人应该知道如何出具。
在此次投标文件评审中发现,有两家投标单位没有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只是附了一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初步评审时,五个评委有三个认为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名字相同,应该属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有一个评委未置可否,评审通过。笔者认为这样评审存在问题,身份证是公安机关颁发的,只证明一个人的身份,不能证明他与某一个单位之间的关系,况且同名同姓的人很多。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中除显示法定代表人名字外,并没有显示法定代表人的其他身份信息,不能凭一个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名字一样的身份证复印件,就等同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由单位出具,盖单位公章确定。
微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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