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国信招标集团江苏分公司 苗桐

一、项目概况
S313(45省道)金华婺城至兰溪公路是连接金华市区和兰溪市的主要通道之一,也是浙中城市群规划中的重要交通纽带。本项目的实施,对于落实浙江省实施金衢丽产业带、浙中城市群、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发展战略,推进现代交通“五大建设”、打造“畅通浙江”以及实现“两富”现代化浙江,完善区域公路网络,提升公路网络的整体服务水平,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主线起点桩号为TK8+720起点,沿线经过烟溪、方村、耕头畈、浙能兰溪电厂、方下店、甘露源、茆竹园、中徐等村,路线转向西北接永进路至终点,即环城北路(老45省道)与47省道的交叉口;项目兰溪段连接线,与主线交叉,起点桩号为LK0+000,路线向西行进,利用老45省道,截弯取直,终点与兰溪市环城东路交叉。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其中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2米,连接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24.5米,路线全长15.399千米,主线长14.633千米,连接线长0.766千米。项目主线用地规模约为71.8495公顷,连接线用地规模约为3.5644公顷,公路养护、管理用地规模约为2.1097公顷,预留拆迁安置用地规模约为5.7229公顷,总投资约为12.15亿元。项目拟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建成通车。
二、运作模式
(一)采用BOT方式
根据项目自身特点,综合考虑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明确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管理和用户服务等职责,政府的参与角色边界控制在公共产品及服务的定价管理、公共服务质量及数量的监管、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方面。项目合作期限为13.5年,其中建设期2.5年,运营期13年。
(二)项目结构
本项目设计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社会资本方经招标选定后,即开始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采用股份公司性质,项目公司中政府不入股,社会资本以现金入股,占100%股份。项目公司设立施工部、运营部、综合部和财务部等部门。合作期内土地所有权归政府方所有,项目公司拥有项目资产的使用权。本项目建设期内新增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在运营维护期内更新重置投资形成的资产,在合作期内所有权归政府方所有,项目公司拥有项目资产的使用权。
(三)实施流程
本项目实施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由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主导的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阶段;第二阶段为由兰溪市财政局主导的投资人公开招标比选阶段;第三阶段经兰溪市政府批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与社会资本方正式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第四阶段为社会资本方主导项目开工建设阶段。
(四)经营性项目的设计
本项目PPP合作期较长。其中,运营期为整个PPP项目周期中较为重要的节点,运营期的运营维护内容、经济绩效产出与项目公司收益相关,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紧密相连,是评价整个PPP项目的重要内容。
因此,本项目着重设计加油站、充电站等经营性配套服务项目,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经营性收入,降低政府财政支付压力,保障项目公司的合理收益,大幅度提升本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加油站建设能够有效满足45省道兰溪段改建后增加的车流量对能源的需求,方便群众出行且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充电站建设在满足多种能源需求的前提下,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污染状况。综合服务区的建设有利于兰溪市经济的发展。加油站项目建设符合兰溪市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完善区域的配套设施,加油站建设运营存在较小的安全风险,通过采取响应的防范措施,可以降低加油站项目建设运营对社会产生的风险。
(五)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项目改建工程兰溪段的综合服务区运营(包括加油站、充电站、超市及餐饮收入)、公交站广告、以及测速设备等采用使用者付费(具体收益以实际情况为准),其所获收益作为项目公司运营收入,但由于使用者付费基础薄弱,适宜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按照相关政策,本项目存在一定的财政补贴资金,用来抵扣项目公司贷款额度。
为鼓励项目公司发挥PPP模式的优势,并兼顾可用性付费与绩效付费相结合的方式,由使用者向项目公司付费获取相关服务,由政府方向项目公司购买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及维持可用性所需的绩效性付费(符合绩效标准的公共服务),包括可用性付费和绩效性付费。本项目使用者付费是指项目公司通过向使用者提供项目的综合服务区、公交站广告和测速设备等相关服务而获得的回报。可用性付费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协议规定的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回报。绩效性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按绩效标准支出而获得的回报。
本项目的付费分为两个阶段:试运行期付费机制和正式运营维护期付费机制。试运行期付费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施工期贴息+项目建设管理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额-抵扣项目贷款额的省补资金)/(合作期-建设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额-抵扣项目贷款额的省补资金)*总投资回报率+实际运营成本*(1+运营回报率)-使用者付费。正式运营维护期付费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考核额(根据PPP协议核算的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奖罚金额±根据PPP协议核算的项目运营管理考核奖罚金额)+(项目总投资额-抵扣项目贷款额的省补资金-已支付的项目投资额)/(合作期-建设期-试运行期)+(项目总投资额-抵扣项目贷款额的省补资金-已支付的项目投资额)*总投资回报率+实际运营成本*(1+运营回报率)-使用者付费。
(六)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
1、政府或项目实施机构
权利:政府享有对项目建设决策权;政府享有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所有权;政府享有项目监督、跟踪审计、过程审计、资金监管权;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其他权利(未详事项可在政府框架协议或项目合同另行约定)。
义务:负责土地征收等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将该项目的政府财政责任支出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及时协调项目配套到位;其它政府应承担的义务。
2、项目公司
权利:享有获取双方约定回报的权利;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对项目进行再融资的权利,但再融资应增加项目收益且不影响项目的实施。
义务:项目公司不得对项目进行违法分包、转包;按照约定提供或筹集项目资金;按照协议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进度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项目实施机构备案;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的妨害的责任。
(七)实施效果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在提高该地区交通水平、改善交通环境等方面能取得较好的效果,社会效益显著,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资金能够产生明显的“杠杆效应”;项目公共服务性较强,同时可产生一定的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本项目选取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运营工作可缓解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压力,发挥资金的杠杆效应,实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项目服务性较强,政府需要对项目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项目与兰溪市的长远规划相配套,具有长远的运营规划。
三、借鉴价值
(一)项目推动中的难点与创新点
1、项目推动中的难点
本项目PPP合作期较长,其中运营期为整个PPP项目周期中较为重要的节点,运营期的运营维护内容、经济绩效产出与项目公司收益相关,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紧密相连,是评价整个PPP项目的重要内容。由于本项目不收取通行费用,如何深入挖掘项目经营收益途径、提高项目公司经营性收入、降低政府财政支付压力、保障项目公司的合理收益,是本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和难点。另外,结合风险分担、政府补贴、价格调整幅度以及特许期等影响因素,如何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营期评估和调价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满足相关利益者的合理诉求,也是本项目的难点。在项目发起过程中,本项目物有所值论证采用的基础数据来源于经验值,极大增加了对咨询机构选择数据的难度,因此在物有所值计算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
2、项目推动中的创新点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深入挖掘项目经营收益途径、提高项目公司经营性收入、降低政府财政支付压力、保障项目公司的合理收益。因此,本项目设计加油站、充电站等经营性配套服务项目对本项目实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合考虑风险分担、政府补贴、价格调整幅度以及特许期等影响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营期评估和调价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满足相关利益者的合理诉求,因此,本项目采用产出绩效与付费定价机制,为鼓励项目公司发挥PPP模式的优势,并兼顾可用性付费与绩效付费相结合的方式,由使用者向项目公司付费获取相关服务,由政府方向项目公司购买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及维持可用性所需的绩效性付费(符合绩效标准的公共服务),包括可用性付费和绩效性付费。
(二)项目的重要经验
1、深入挖掘项目经营收益途径
为充分发挥项目PPP模式的优势,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深入挖掘项目经营收益途径,策划以综合服务区(包括加油站、充电站、超市及餐饮收入)、公交站广告运营收入、测速设备运营收入等所获收益作为项目公司运营收入,尽量减轻兰溪市财政支付压力,并考虑使用者付费基础薄弱,适当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充分保障项目公司合理收益,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2、构建合理有效的回报及风险分担机制
项目中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的顺畅合作,得益于项目具有合理的回报机制以及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该项目通过绩效考核机制、付费定价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的巧妙设计,在社会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和政府方的公共利益之间找到了有效平衡点,在为社会投资人带来合理预期收益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兰溪市交通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效率。
3、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出让金华市婺城至兰溪段改建工程(兰溪段)项目经营权的方式对社会资本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与政府作为项目法人贷款融资方式相比,这一融资模式不仅能够较好解决金华市婺城至兰溪段改建工程(兰溪段)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同时也大大减轻了政府在偿还建设期贷款利息、财政贴息等方面的支出压力。
4、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社会投资主体
选择好项目投资主体是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的关键。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投资主体,更便于实现本项目的预算目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供应商家履约的行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体现了高效、经济、公平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