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事业部 施方
摘 要: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已经开展了三十多年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至今尚无明确的项目管理服务费标准,导致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发展缓慢,项目管理企业对项目管理服务的取费办法也不一致。本文仅介绍国内常见的几种项目管理服务取费办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 项目管理 取费 办法

0 前言
我国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源自1982年的鲁布革水电站项目,之后诸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等一些列文件的相继出台,对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起了极大促进作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发展开始向综合性、多功能性迈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行业正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项实践活动,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种服务手段,服务费用的确定是项目管理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是,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项目管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导致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发展缓慢,项目管理企业对项目管理服务的取费办法不尽相同。
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计费构成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凭借自己的专业技术力量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项目的筹划决策、勘察设计、开工准备、实施、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各个阶段,在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选定及材料设备的采购等整个建设过程中,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进行专业化的控制与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按合同目标顺利实现,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和构成应包括项目管理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合理利润和应缴费税等,具体内容如下:
(1)直接费:包括项目管理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仪器)使用费、住宿及通信费等。
(2)间接费:包括各类人员、行政人员及各部门后勤人员的薪金、经营业务费、社会保障费、项目管理人员教育经费等。
(3)合理利润:指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专业化智力密集型咨询管理服务单位保证持续发展、留住人才等所需费用。
(4)税费:主要指代建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税金等。
2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取费的主要依据
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企业对项目管理服务取费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1)原建设部于2004年12月颁发建市〔2004〕200号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2)2004年7月,国务院国发布[2004]20号文《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
(3)财政部财建〔2016〕504号文件《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发生的,两项费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
3 国内项目管理服务取费的几种办法
3.1 总价合同
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商定一个固定价,直到把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履行合同的服务方必须承担完成工作的责任,无论完成工作的成本是多少。在此类合同中,服务价格保持不变,除非甲乙双方均同意改变。对项目管理服务方来说,这种取费模式风险较高,在商定合同时,一定要对服务范围、服务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加以明确。
3.2 人工日单价
按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类别定价。
人工日单价除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属于项目管理人员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
3.3 菜单式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取费
菜单式项目管理服务即:项目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供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某一阶段或某几个阶段的服务,或某些具体专业的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分专业的项目管理服务。如选择专门负责项目全过程中的造价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等。
(2)分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如仅选择投资机会研究和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和立项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中某一或某几个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菜单式项目管理服务取费体系可根据建设单位选择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进行定价。
3.4 参照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为筹建、建设和竣工验收前的生产准备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中给出了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具体见表1所示:
表1 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 |
费率% |
算 例 |
|
工程总概算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
1000以下 |
2 |
1000 |
1000×2%=20 |
1001-5000 |
1.5 |
5000 |
20+(5000-1000)×1.5%=80 |
5001-10000 |
1.2 |
10000 |
80+(10000-5000)×1.2%=140 |
10001-50000 |
1 |
50000 |
140+(50000-10000)×1%=540 |
50001-100000 |
0.8 |
100000 |
540+(100000-50000)×0.8%=940 |
100000以上 |
0.4 |
200000 |
940+(200000-100000)×0.4%=1340 |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设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同于项目管理服务费,甚至认为项目管理服务费只是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一部分。实际上,建设单位管理费与项目管理服务费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首先,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两者的性质不同。建设单位是因工程而存在的临时性机构或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总额控制,但必须按实列支,即设定了控制上限。它核算的内容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而项目管理单位是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资质依法纳税、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所收取的项目管理服务费属于公司的经营收入,除了包含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等费用外,还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开具保函、适当的利润等费用。
其次,建设单位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范围小;管理人员管理目标不高,风险较小,管理粗放且配备规模较小,素质层次偏低;工资标准偏低,但多有其它收入。而项目管理单位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范围较大;管理人员因管理目标高,管理风险大,管理精细且配备规模较大,素质层次高;工资标准较高,但多无其它收入。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建设单位管理费与项目管理服务费存在本质上差异,因此以建设单位管理费代替项目管理服务费缺乏合理性,项目管理服务费应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3.5 参照监理收费标准取费
我国自1988年开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对监理服务收费有明确的标准。国内一些项目管理企业在对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时,也常常参照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但是,监理服务内容与项目管理服务内容有很大的区别,因此,监理取费标准只能作为项目管理服务取费的参考。
下面对监理服务与项目管理服务的不同之处进行比较,见表2。
表2 监理服务与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内容比较
区别 |
监理服务 |
项目管理服务 |
与各方之间的关系 |
独立第三方,负责协调业主、施工及设计之间的关系 |
代表业主利益,是业主忠实的顾问和助手 |
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
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开工前政府手续、实施、移交) |
|
业务范围 |
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
从宏观上进行总体策划、规划、计划、组织、控制及协调,全过程投资、质量、进度等各项目标的控制,更加重视前期的策划及预控 |
工作要求 |
按照已有的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划开展工作,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 |
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包括项目的实施策划、项目本身的策划,如: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的编制、投资估算等 |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不管是在服务时间、承担的责任上还是在服务内容、工作要求方面,项目管理单位都远高于监理单位。显然,项目管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应高于监理取费标准才合适。根据经验,建议项目管理服务费以监理收费标准为基础上浮1.3-1.5倍左右。
4 结束语
项目管理作为一个行业,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在积极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市场,鼓励在工程项目上开展专业化、科学化、社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提高投资项目整体效益。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缺乏明确的项目管理服务费标准,尚未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导致我国项目管理服务市场的竞争无序化,从而降低了项目管理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吸引优秀企业参与项目管理,更不利于项目管理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标准便是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