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PPP项目总监 高存红
产权业务部 李丹丹(实习)

一、污泥处置行业发展导向
随着城市国民经济的发展,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加。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有机污泥,污泥有机物含量高、易腐烂,有强烈的臭味,并且含有寄生虫卵、病原微生物和铜、锌、铬、汞等重金属以及盐类、多氯联苯、二噁英、放射性核素等难降解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加以妥善处理,任意排放,会严重影响当地环境质量,造成二次污染。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含水率较高(约80%),不能直接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因此,因地制宜地寻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最终出路已刻不容缓。
近年来,为解决我国日益严重的污泥污染问题,国家多部门陆续颁布了多项政策和标准规范,用以指导地方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开展。
表1-1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污泥处理处置政策一览
序号 |
文件名称 |
|
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
2009.02 |
2 |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2010.11 |
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 |
2011.03 |
4 |
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示范项目的通知 |
2011.03 |
5 |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
2012.05 |
6 |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
2012.08 |
7 |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
2013.09 |
8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 |
2015.04 |
表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及泥质要求
序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时间 |
1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GB23484-2009-T) |
2009 |
2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 |
2009 |
3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GB/T23486-2009) |
2009 |
4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GB/T23485-2009) |
2009 |
5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泥质(GB/T24602-2009) |
2009 |
6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泥质(GB/T24600-2009) |
2009 |
7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泥质(GB/T25031-2010) |
2010 |
8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2009) |
2009 |
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CJ/T314-2009) |
2009 |
从以上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可以总结以下几点主要精神:
1. 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建设
(1)污泥处理处置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宜相对集中设置,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
(2)应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污泥产生量,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近期建设规模,应根据近期污水量和进水水质确定,充分发挥设施的投资和运行效益。
(3)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污泥处理必须满足污泥处置的要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目前污泥处理设施尚未满足处置要求的,应加快整改、建设,确保污泥安全处置。
(4)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应统筹兼顾污泥处理处置,减少污泥产生量,节约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对于污泥未妥善处理处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
(5)严格控制污泥中的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废水必须按规定在企业内进行预处理,去除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达到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2. 污泥处理技术路线
(1)在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实现污泥减量化的常规处理工艺基础上,根据污泥处置要求和相应的泥质标准,选择适宜的污泥处理技术路线。
(2)污泥以园林绿化、农业利用为处置方式时,鼓励采用厌氧消化或高温好氧发酵(堆肥)等方式处理污泥。
(3)污泥以填埋为处置方式时,可采用高温好氧发酵、石灰稳定等方式处理污泥,也可添加粉煤灰和陈化垃圾对污泥进行改性。
(4)污泥以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为处置方式时,可采用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等处理方式。
1)污泥热干化。采用污泥热干化工艺应与利用余热相结合,鼓励利用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热能、垃圾和污泥焚烧余热、发电厂余热或其他余热作为污泥干化处理的热源;不宜采用优质一次能源作为主要干化热源;要严格防范热干化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
2)污泥焚烧。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可采用污泥焚烧工艺。鼓励采用干化焚烧的联用方式,提高污泥的热能利用效率;鼓励污泥焚烧厂与垃圾焚烧厂合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污泥作为低质燃料在火力发电厂焚烧炉、水泥窑或砖窑中混合焚烧。
3)污泥焚烧的烟气应进行处理,并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等有关规定。污泥焚烧的炉渣和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收集、储存、运输。鼓励对符合要求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需经鉴别后妥善处置。
3. 污泥处理处置保障措施
(1)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主管部门应加强污泥处理处置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规范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
(2)地方人民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和管理水平,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通过污水处理费、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
(3)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于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按规定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二、污泥处理项目市场发展分析
我国生活污水厂的平均生活污泥的产生量大约为每处理一万立方的污水产生5-10吨脱水污泥(含水率以80%计)。随着污水处理能力的快速提高,污水厂出水标准的提升,污泥量也同步大幅增加。截至2017年,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976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7亿立方米/日,年产生80%含水率的污泥4000多万吨。预计2018年,我国城镇污水年处理量将突破600亿吨,那么,2018年全国80%湿污泥年产量将超过5000万吨。配合着“水十条”相关政策红利,污泥处置市场或将迎来爆发期。
2020年污泥年产量预计将攀升至5292万吨,假设2020年城市及县城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60%,折合每吨湿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成本300元,按此计算,十三五期间污泥的运营市场空间将达到350亿元左右。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提出了较高要求,目标是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十二五”末期我国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达到3.74万吨/日(不含建制镇), 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新增及改扩建总规模6.01万吨/日,总运营规模达到9.75万吨/日。粗略计算,“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规模为1.20万吨/日,复合增长率约为21.1%。
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国污泥无害化处置已运营总规模在5.5万吨/日左右。按照规划,后“十三五”时期的污泥建设余量空间为4.25万吨/日。“十三五”期间国家计入规划的污泥新增或改造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投资逼近300亿元,按照上述建设进展,预计后“十三五”市场余量超过200亿待释放。
三、PPP模式在污泥处置行业应用的必要性
在污泥处置行业应用PPP模式是必要的。
一方面,是专业化运作的需要。污泥处置项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项目建设和运营效果直接关系到环境排放标准的是否达标。因此,为保证项目顺利运行,保证环境质量安全,需要依靠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能力的专业化企业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同时,可以激发社会资本的企业活力,带动行业的相关产业发展。
另一方面,是国家经济政策的要求。2017年7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共同颁布《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为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运行,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总体目标是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并且有序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尽快在该领域内形成以社会资本为主,统一、规范、高效的PPP市场,推动相关环境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明显优化。污泥处置属于污水、垃圾处理行业,适用于该规定。
四、污泥处置行业实施PPP模式的要点
污泥处置行业实施PPP模式的关键要点在于作为投资回报来源的污泥处理费的落实。
针对目前国内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以BOT项目为主),《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2014版)》给出的污泥处理处置全成本区间在150~500元/吨,平均成本为270元/吨,折合到污水处理费中约合0.2元/吨(按每万吨水产生7吨含水率80%的污泥)。
污泥处置属于污水处理运营成本范围,因此政府向污水产生主体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可用以支付污泥处理服务费的资金来源。当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支付PPP服务费时,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随着水价改革逐步到位,污水处理费收取政策的逐渐完善,使用者付费将逐步覆盖全部服务费支出。
2015年1月,发改委、财政部及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2016年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2015年10月36城平均污水处理费仅0.87元/吨,贵州、黑龙江、辽宁等多个地区污水处理费更低,距标准有较大上升空间。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合理提高污水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的成本。”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除了对污泥处理费的落实,在污泥项目补贴方面,全国各地对污泥处置项目也相继颁布补助政策,鼓励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并对运营或项目投资以多种方式实行补助。
以上国家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都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提供了资金条件,让污泥处理切实得到落实,有望快速打开污泥处置市场。
同时,目前的污水处理费采取收支两条线,政府方向污水产生单位收取污水处理费,并向污泥处置PPP项目公司支付污泥处理服务费。
五、结论
面对污泥处置的巨大压力,国家已经出台了众多政策推动行业的发展、加强市场的监督。对于资金问题,政府也在收费机制上有所突破,由此直接激发行业的参与热情。运作模式方面,作为公共事业的污泥处置行业,在PPP模式应用中的表现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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