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5号)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2014年-2015年重点认定领域,符合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企业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企业申报。请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参照国家通知中编写提纲,主要包括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企业技术中心(含异地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等); 3.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表及各项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 其中,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会同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 涛 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4年7月5日 |
| 附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