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经过申报征集、材料初审、评审打分、实地踏勘、评审认定五个阶段,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定以下10个单位为第一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特此公告。
1. 中国传媒大学
2. 北京电影学院
3. 北京服装学院
4. 北京邮电大学
5. 中央财经大学
6. 北京洛可可科技有限公司
7. 北京汇众益智科技有限公司
8. 北京瀚海润泽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9.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经过申报征集、材料初审、评审打分、实地踏勘、评审认定五个阶段,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定以下20个单位为第二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特此公告。
1、北京大学
2、清华大学
3、北京联合大学
4、北方工业大学
5、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6、汇才(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北京文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8、北京毕升新技术开发中心
9、北京兴邑世纪国际新媒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北京歌华时代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11、北京怀柔中视腾飞影视培训学校
12、北京东方嘉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3、环球时报在线(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4、北京市石景山常青藤创业研究中心
15、中线创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6、北京万豪天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17、博雅燕园科技企业孵化(北京)有限公司
18、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北京市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0、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