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集团工程咨询管理中心主任 张海平
一、增加委托投资评估事项范围
新办法保留原评估事项:发展建设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其他事项
增加评估事项:资金申请报告;投资管理中期评估和后评价,具体包括: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后评价、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实施情况的评估、专项的投资效益评价。
新办法明确将投资管理中的中期、后期评价和投资效益评价纳入委托评估事项,拓宽了委托评估范围。
二、将资信列为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对业绩要求更高
在国家取消工程咨询行业的资质后,新办法将“资信评价等级”列为选择委托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评估机构应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这一举措无疑将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效应,为委托单位择优选择评估机构提供了案例参考。
新办法中要求近三年完成所申请专业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20项,老办法中该项要求为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20项。但是新办法对于业绩类型的要求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规划的评估;老办法中的业绩类型仅为评估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需为经执业登记的咨询工程师
新办法中明确要求:接受评估任务后,评估机构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定期反馈评估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是经执业登记的咨询工程师,评估小组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
四、更加重视咨询评估质量管理,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取消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老办法对于咨询工作质量的评价规定是:可以组织专家或通过后评价,对咨询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评价,对咨询评估的过程进行检查。
新办法则要求对每一次的咨询评估工作质量均进行评价,累计评价较差的咨询机构将从“短名单”中删除,对于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的,涉及的咨询工程师,取消其执业资格。将咨询质量较差的评估机构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集团咨询管理中心将新旧管理办法进行了简要对比,希望各业务单位在抓住时机、拓展咨询业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咨询工作质量,加强咨询团队能力建设和廉洁管理,以专业、高效、廉洁的服务赢得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