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领域,PPP 模式以其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的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PPP新机制实施以后,由于新旧机制缺乏不够有效的衔接,不少PPP存量项目由于缺乏清晰准确的政策指引从而导致在履约阶段遇到大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为了切实保障PPP存量各方权益,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应时而生,为 PPP存量项目履约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
01
政策出台:问题倒逼下的必然选择
PPP存量项目在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量项目却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成本失控、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屡见不鲜,让项目举步维艰;政府履约不及时,社会资本信心受挫;公共服务供给不稳定,影响群众切身利益。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在专项政策出台之前,国家已对 PPP 项目开展了全面的清理核查工作。这一过程如同一次全面的 “体检”,排查出了一批不合规、低效率的项目,为专项规范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让政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高质量发展呼唤模式转型,公共服务面临着提质增效的迫切需求,当前亟需通过专项政策解决PPP存量项目的诸多问题。
02
政策意义:规范发展的里程碑
填补政策空白,迈入有据可依新阶段。该政策作为 PPP 新机制项目全面清理核查后的首个国家级专项指导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标志着存量 PPP 新机制项目告别了政策模糊、监管松散,进入了 “规范有序、有据可依” ,为存量项目管理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指引。
稳定市场预期,重拾社会资本信心。政策清晰地界定了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各方的权责,通过规范履约、保障资金等一系列措施,增强了社会资本的信心,有效避免了因政策不确定性导致的投资观望情绪,让市场主体更愿意投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保障公共服务,守住民生底线。政策聚焦项目建设运营的全流程规范,确保存量项目能够按质按量提供公共服务,防止因项目停滞、运营中断导致的民生保障 “断档”,让群众能够持续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债务约束和履约监管等手段,政策精准化解了存量项目中潜在的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和合同纠纷风险,为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筑牢了坚实底线。
03
问题挑战:前行路上的 “拦路虎”
存量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棘手。按照政策要求,2024 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需退出 PPP 模式,这一过程中可能面临资产处置、投资回收等一系列纠纷,处理难度极大。已运营项目也不轻松,政府付费拖欠、绩效评价不规范、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突出。部分项目因收益不足难以持续,需要通过收费调整、合作期限延长等方式 “盘活”,但这些调整容易引发公众质疑,陷入舆论漩涡。
政策执行协调难度大。政策涉及政府方、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等多方利益主体,就像一场复杂的 “多方博弈”。优化合作期限、融资利率、回报率等要素需要各方平等协商,但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利益博弈可能延缓政策落地。同时,地方财政压力较大,专项债券、转移支付等资金统筹需要平衡存量项目与新增需求,部分财政薄弱地区可能难以落实运营补贴和资本金,让政策执行面临多重困境。
监管与能力短板明显。行业主管部门和实施机构的绩效监控、中期评估能力不足,难以精准识别项目风险。部分地方还存在 “重审批轻监管” 的倾向,让政策执行容易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实际作用。更令人担忧的是,公共服务 “断档” 风险不容忽视。若项目解约、移交过程中衔接不当,可能出现运营中断,尤其在医疗、教育、市政等民生领域,极易引发社会关切,影响社会稳定。
04
主要措施:精准施策破难题
分类推进项目建设与收尾。按照服务需求、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对存量项目进行排序,优先保障有收益的在建项目;对于接近完工的项目,加快验收决算进度,尽快投入运营;而未开工项目在 2024 年底前原则上退出 PPP 模式。在资金保障方面,政府与社会资本需足额缴纳资本金,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放款,同时严禁地方政府违规出具融资证明。
规范已运营项目全周期管理。政府方将支出责任纳入预算,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对拖欠账款限期解决,坚决杜绝 “重承诺轻履约” 的现象。在履约优化上,鼓励各方协商调整合作期限、融资利率、回报率等要素;社会资本通过技术创新降本增效,未收费项目可在论证后合理收费,提升项目可持续性。在项目移交环节,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实施机构接管并登记资产,不合格的项目要求社会资本方整改,避免资产流失或责任不清,确保项目交接顺畅。
强化政策支持与资源统筹。在财政资金支持上,允许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弥补政府支出。在资源整合方面,地方政府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补贴,新增政策向存量项目倾斜,为存量项目发展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撑。
压实责任与风险防范。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建立绩效评价和中期评估制度;多部门协同合作,提高审批效率,避免推诿扯皮,形成工作合力。在债务风险管控上,政府支出纳入预算,债券融资不突破法定限额;严防合同纠纷和逃废债行为,依法处理解约事项,确保公共服务接续,让项目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05
结 语
PPP 存量项目专项规范政策是对存量项目问题的 “对症下药”,有利于化解存量执行遇到的各类风险,促进存量项目顺利履约,从而提升我国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产出供给。
策划:国信研究院
供稿:袁洁
审校: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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