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政府资金支持额度”作为高频词贯穿多个条款,现结合《指南》内容对相关要点进行解读:
1. 明确“政府资金支持额度”的边界条件
《指南》第六条提出,“政府资金支持额度上限可作为吸引特许经营者的条件”;第七条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机构需根据资金安排意见、行业审查意见等完善特许经营方案,确保方案中的建设内容、规模、静态总投资、资金支持上限等核心参数与相关意见保持一致。
关键点解析:
政府资金支持额度需在编制特许经营方案时形成明确的资金安排意见,并作为核心边界条件纳入方案。无论项目是否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均需与行业主管部门充分沟通,明确可获政府支持的具体额度;在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后,该额度可作为吸引社会资本的重要上限依据。
2. “建设期政府投资支持额度”
作为竞价因素的风险管控
《指南》第十六条指出,特许经营者招标的竞价因素可设置为“拟申请的收费期限”“建设期政府投资支持额度”等。
实施要点:
若政府资金支持额度已通过正式文件明确,则可将其设为竞价因素;反之,若仅通过口头沟通或未形成书面意见,则不建议采用,以避免因支持额度不足导致资金缺口、合同纠纷甚至招标失败。
为规避风险,建议:
在特许经营方案中建立资金调整机制,明确差额部分的补充责任;提前与财政部门协调,确保资金支持政策的连贯性。
3.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的申请与落实
根据《指南》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的项目需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材料(含审批意见、协议等),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资金安排确认函。
风险防范建议:
一是前置沟通:实施机构需与省级主管部门确认项目是否纳入规划,明确资金支持上限;
二是材料完备:确保前期手续齐全,提高审查通过率;
三是风险预案:在方案中设置政策调整条款,应对审查不通过或资金延迟到位的风险。
4.结论与建议
《指南》将“政府投资支持额度”纳入竞价因素,体现了政策路径的可行性。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建议:
(1)强化沟通机制:实施机构需与地方交通、财政部门保持紧密对接,明确资金支持上限并备案;
(2)完善方案设计: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细化资金到位节点与调整机制;
(3)动态跟踪落实:项目招标后,及时跟进资金审批流程,确保政府支持额度如期足额到位。
通过规范流程、前置风险管控,可有效平衡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与政府资金安全,推动收费公路特许经营项目高效落地。
国信研究院
策划:国信研究院
供稿:田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