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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产品专利布局之十面埋伏

浅析产品专利布局之十面埋伏 广东集佳知识产权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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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笔者认为企业在产品存在互态竞争时,专利布局不失为企业一个增强产品竞争性的好选择。在具体的产品专利布局过程中,笔者借十面埋伏之意喻专利布局路路出击,对专利布局策略做简要描述。




古有楚汉相争末期,淮阴侯韩信兵分十路把项羽的楚军围在垓下,针对项羽的骁勇制定了步步为营的战术,终于打败了项羽,逼迫项羽在乌江自刎.这个阵法一环连一环,内涵九宫八卦,无懈可击,故称之为十面埋伏。时至今日,在国际间和国家层面对于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越来越重视的环境下,专利战方兴未艾,在产品的专利布局中,可借十面埋伏之策为专利战所用。


笔者接触知识产权十余年间,对于服务的企业在专利与产品的结合,专利之于产品的保护作用,引导研发的意识方面,逐渐从走量到重质的过程。所以笔者认为企业在产品存在互态竞争时,即产品在市场上存在同质化,或存在部分同质化的竞争性产品时,专利布局不失为企业一个增强产品竞争性的好选择。可以考虑采取十面埋伏的策略来实现产品的专利布局。尤其是产品的生态环境为红海血拼的丛林时,更应及早的实施十面埋伏之专利战略规划,这样才能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专利谈判或专利诉讼中增强话语权,占得先机。在具体的产品专利布局过程中,笔者借十面埋伏之意喻专利布局路路出击,冒用“奇兵”做简要描述。



第一路奇兵



第一路奇兵:开路先锋,在产品的市场可持续发展生命同期内,坚持产品的科技创新,深度挖掘产品的独立核心专利。


在此,所谓独立核心专利意指不依赖于任何个人和单位的专利即可实施的产品核心专利。在企业对该产品核心创新力有足够的分析和理解,且产品的核心专利是实现该产品的充分必要条件时,竞争对手无法绕开或回避它时,可以利用这一具有战斗力的先锋部队出击。



第二路奇兵



第二路奇兵:挖掘延伸竞争对手产品的核心专利,对他们产品的核心专利进行升级。


虽然挖掘出来的这类专利需依赖于对手的专利才能实施,但同样也形成了产品升级无法逾越的鸿沟,阻挡住了竞争对手产品的全面或部分升级、削弱对手的专利话语权。这样在将来可通过与竞争对手协商交叉许可,获得对方产品核心专利的优惠实施或免费实施。




第三路奇兵



第三路奇兵:充分挖掘自身产品的外围创意专利。


在具有产品自身核心专利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核心专利周围抢先进行产品外围专利的布置,利用众多的外围专利把自己的核心专利严密的保护起来,不给竞争对手对我方核心专利进行外围专利布局的机会。这一路奇兵对于缺乏核心专利的产品更为重要。在产品缺乏核心专利的情况下,必须布下一定数量的外围创意专利,才能形成一定规模的产品专利池,才可能在与具有产品核心专利的竞争对手进行专利对战中具备足够的战力,才可能有更多一点的话语权。



第四路奇兵



第四路奇兵:充分分析产品自有专利,放弃已经没有市场生命力的僵尸专利。


产品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赢利,如果专利的继续维持已经没有市场价值,笔者建议或放弃或委托服务机构转让,将有限的资源和资金放到新产品研发和新专利挖掘上。



第五路奇兵



第五路奇兵:放弃产品的部分外围专利,以专利技术的公开换市场。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使企业自身损失掉一些可以利用的专利数量,但同样的也可以使竞争对手无法在这些领域进行专利布局,从而可以以最小的代价防止竞争对手在这部分形成外围专利堵截。



第六路奇兵



第六路奇兵:根据产品的不同市场需求,获取非直接竞争对手的独占性、排他性或普通专利许可,以突破或回避掉竞争对手的产品专利路障,从而避开竞争对手利用其产品专利对我方进行狙击。



第七路奇兵



第七路奇兵:直接或间接地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购买产品的相关专利权,增强产品的专利含金量、提升产品专利话语权。


google相继购买IBM的大量相关专利,继而收购老牌手机厂商摩托罗拉移动(95亿美元用来购买专利); 联想花29亿美元向google收购摩托罗拉移动连同商标、品牌、3500名员工和2000个专利。其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核心专利战力,提升在移动终端产品的专利话语权。



第八路奇兵



第八路奇兵:若在产品的市场生命周期内,无法绕开竞争对手的核心专利,那么可以提前检索专利无效的证据,分析竞争对手的核心专利是否存在无效的可能,对这些专利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第九路奇兵



第九路奇兵: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核心专利,分析其有无正当理由末实施或未充分实施的情况存在,有无因为该专利权的行使行为造成了垄断。


若存在这些情况,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强制许可的请求,以获得专利的强制许可,从而扫清自身产品在市场上,为生产经营、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的专利许可障碍。



第十路奇兵



第十路奇兵:对产品在未来市场上的需求比较模糊的,非确定性的创意专利,采用非放弃性的、不丧失新颖性公开,以抢占专利先机。


即合理利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第二、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专利公开。若在6个月内确认肯定了市场价值,则进行专利申请。



总而言之,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品专利丛林中,合理地进行十面埋伏的产品专利布局,对确保产品在专利生物链中处于上层位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在未来可能发生的针对产品的专利谈判和专利诉讼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简介


 

王秀青,集佳合伙人,知识产权顾问。

十几年来持续为多家世界及中国500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在轨道交通、金融科技、能源环保、半导体、生物医药、航空信息以及高端制造等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解决积累了丰富的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方面的非诉和诉讼服务经验;为央企及民营企业制定五年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参与商标战略、专利战略制定,并跟踪战略落地实施服务;协助客户搭建知识产权团队管理平台,为企业IPR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和外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可执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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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于2000年成立,依托北京总部的专业人才资源和先进管理经验,经过20多年稳定快速的发展,现已成为广东地区专业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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