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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佳知识产权周讯(2021.3.16)

集佳知识产权周讯(2021.3.16) 广东集佳知识产权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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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热点资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0年国际专利申请量仍实现增长;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筹备新专利法施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 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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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物联网产业)

 

 

【热点资讯】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0年国际专利申请量仍实现增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筹备新专利法施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 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印发;

【集佳文章】

拼音字母和外文商标在实践中的商标近似判定;

美国专利中的相似技术


行业动态 IP NEWS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0年国际专利申请量仍实现增长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前发布报告显示,2020年,尽管新冠大流行造成了巨大人员和经济损失,但通过该组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仍继续增长,其中,中国和美国的专利申请量处于领先位置,均实现年度增长。

数据显示,尽管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GDP预计降低3.5%,但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仍然增长了4%,达27.59万件,是有史以来的最高申请量。

其中,中国再次成为PCT框架下国际专利申请量最多的国家,申请数高达68720件,同比增长16.1%。美国和日本分别以59230件和50520件位居第二和第三位,之后是韩国和德国。亚洲国家PCT申请量占总量的53.7%,而10年前仅为35.7%。

2020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5464件PCT申请量连续第4年成为最大申请者。位居其后的是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日本三菱电机公司、韩国LG电子公司以及美国高通公司。

在教育机构中,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系统以559件申请继续居于榜首,麻省理工学院以269件位列第二。其后是中国的深圳大学、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上榜的前10所高校中,有5所来自中国,4所来自美国,1所来自日本。

国际商标申请方面,2020年使用产权组织马德里体系提交国际商标申请最多的仍是美国,为10005件,其次是德国、中国、法国和英国。前10大来源地中,中国是唯一一个在2020年录得两位数增长的国家,增幅为16.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

 

 

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筹备新专利法施行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等方面事权的要求,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增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依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等条款。

为做好新专利法相关条款的具体落实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共22条,对行政裁决的实施主体、受理条件、证据调查、审理方式等作出细化规定;《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共25条,对受案范围、受理流程、立案条件、证据调查、检验鉴定、执行公开等内容予以明确。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吸收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通过专题研讨、座谈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文件,抓紧印发出台,确保今年6月1日修改后的专利法得到有效施行。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司法解释明确,原告主张被告故意侵害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司法解释所称故意,包括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恶意。

据介绍,民法典规定惩罚性赔偿主观要件为“故意”,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为“恶意”。实践中,构成“故意”还是“恶意”很难严格区分,故对“故意”和“恶意”作一致性解释,防止产生“恶意”适用于商标、不正当竞争领域,而“故意”适用于其他知识产权领域的误解。

为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遏制侵权的重要作用,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司法解释将参考原告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作为基数的一种。同时规定,对于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将依据民事诉讼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为确保正确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避免实践中的滥用,司法解释明确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将专题发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以便进一步准确把握司法解释条文的含义,指导各级法院正确适用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通过明晰裁判标准,司法解释将指导各级法院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来源:新华社)

 

 

《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印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旨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指导全系统更好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知识产权工作,《工作指引》突出四个方面的原则,即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实施分类指导;坚持法治思维,强化能力建设。

《工作指引》确定三个方面的重要任务。一是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标杆引领,主要围绕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出持续推动“十四五”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落实,因地制宜设置地方“十四五”指标体系,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等重点任务。二是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配套实施,主要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宏观政策研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政策、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等重要任务,针对性地提出各项措施举措,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指标统计监测工作、健全地方知识产权指标统计监测体系等重要任务,加强重要指标的统计评价、产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发布、指导地方做好开展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统计报送等工作。

为推动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工作指引》明确了“2021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从8个方面确定了22项具体重点任务,并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指引》确定的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我国知识产权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更加凸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稳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和竞争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得到全面加强,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

 

 

法眼观察 LAWYER’S ANALYSIS

 

 

拼音字母和外文商标在实践中的商标近似判定

 

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部于开茜

 

拼音是我国官方颁布的汉字注音拉丁化方案,由规定的字母和拼法构成普通话的语音音节。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频繁,国人在注册中文商标时会将拼音字母连同汉字一并申请,或者单独申请拼音字母作为独立的商标进行使用。然而,带有不同声调的拼音所对应的汉字不甚相同,没有声调的拼音字母无论大小写,则会与外文字母存在高度重合。因此,在单独申请拼音字母或者包含拼音字母的组合作为商标使用时,实践中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较为模糊。外文商标通常有多种中文翻译,单独拼音字母商标在字形和排序上相似外,含义有可能千差万别。

申请人杜克大学在申请其商号的主要识别文字“DUKE”作为商标使用时,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下称“国知局”)审查,与在先权利“渡刻DUKE及图形”、“杜客DUKE”及“独客DUKE”等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基于《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第三部分中商标近似审查第17条关于“商标包含汉字及其对应拼音,与含单独相同拼音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的情形,该申请被驳回。可以看出申请商标整体与在先权利仅字母部分相同,而三个在先权利商标均包含相同的字母“DUKE”以及不同的汉字却得以在类似商品上共存使用。“DUKE”字母也是三个在先权利商标省略声调的拼音字母。也就是说,纯字母商标与该字母加汉字组合的商标,属于近似商标,一方申请注册在先,则另一方驳回。而汉字商标与对应的拼音商标一般互不判为近似商标,除非在先权利商标有特定含义或者是驰名商标。据此,如果引证商标中没有拼音,则申请商标可以获准注册。例如,由于“Jordon”仅与“乔丹”一一对应时含义相同,最高人民法院判定篮球运动员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涉及拼音“QIAODAN”商标和涉及拼音“qiaodan”与图形组合商标不享有在先姓名权,上述拼音商标得以维持。

在杜克大学对包含“DUKE”字母的商标提起异议及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中,国知局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也不太明确。例如,对“督客DUKE”、“都壳DUKE”、“普罗公爵PRO DUKE”、“双爵 DOUBLE DUKE”等商标都以被异议商标或争议商标显著识别文字或英文部分“DUKE”与引证商标显著识别部分“DUKE”在发音、字母构成、整体表现等方面构成近似,且未能形成明显有别的其他含义为由,决定不予注册或予以无效宣告。而对于“嘟可猴DUKEHOU”、“爵梦高定 DUKE DREAM”等商标,却以“双方商标文字构成、呼叫、视觉效果均不同”为由予以注册。

结合上述案例,依据商标局于2001年颁布的《关于拼音商标与汉字商标近似判决的标准》,在判定商标近似时,大致可以分为如下情形:

第一,单独的拼音字母商标与纯汉字商标不近似。由于未标注声调的拼音字母与汉字不能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未注音的字母一般不判定与中文商标近似。

第二,单独的拼音字母商标与既包含汉字又包含相同拼音字母的商标近似。省略声调的拼音同外文字母书写方式极为近似,单独拼音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与包含不同汉字和拼音的组合商标有关联,进而产生混淆或误认。

第三,既包含不同汉字又加注拼音字母的商标不近似。由于中国相关公众在识别时,首先以相对较为熟悉的汉字作为首要识别方式,因此不同的汉字和相同的拼音字母相互之间不排斥,双方共存使用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

第四,包含相同的汉字加注不同拼音商标近似。同上,由于汉字作为中国相关公众在识别和认读时的主要方式,相同汉字商标之间共存容易引起误买误认。

基于商标构成元素的多样化与地域性,对商标可能使用到的不同元素进行组合注册或单独注册都应当尽早实现更为全面的保护,避免后期在注册中遭遇各式各样在先权利阻挡的无奈或在商业运营中引起不必要的商标纠纷。

参考文献:

[1] 商评字[2021]第0000004480号

[2](2016)最高法行再25、28、32号

[3](2019)商标异字第0000004958号

[4](2020)商标异字第0000103961号

[5] 商评字[2021]第0000000082号

[6](2020)商标异字第0000115845号

[7](2021)商标异字第0000004155号

[8](2021)商标异字第0000097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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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博览 WEEKLY POINT

 

 

美国专利中的相似技术

 

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张海永

 

在美国专利审查实践中,当审查员根据35 U.S.C. 103条款判定某个专利申请不具有非显而易见性时,其所引用的现有技术文献必须是相似技术(Analogous Art)。那么什么是相似技术?如何判定现有技术是否是相似技术?以及相似技术在专利审查中是如何运用的?本文将从上述问题出发对美国专利申请中的相似技术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什么是相似技术?

相似技术(Analogous Art)是指专利审查人员和法院用来确定某个构思是否与另一项发明过于相似并因此被视为现有技术的标准方法。在审查专利申请时,审查员会确定发明构思是否新颖且对要求保护的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是否是显而易见的。

有些构思和发明是非常不同的,以至于不同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可能同时理解它们。如果某个构思是这样独特和不同的话,则它通常被称为非相似技术,因此不会作为专利审查过程中的现有技术文献来使用。此外,与另一项发明或构思过于相似的技术可能不符合专利保护的条件。

相似技术的判定是非常具体的。在以下情况下,技术方案被认为是相似技术:

▪它与发明人所面临的问题相当类似;或者

▪它与先前要求保护的发明属于相同的领域。

如果技术方案是非相似技术,则专利审查员不能仅仅根据该技术方案就驳回专利申请,尤其是当构思涉及不同领域或行业时。任何发明者都不可能了解所有行业所有的教导和构思。如果该构思的目的与其他相似技术不同,则发明人可能未曾听说过该构思。在法律程序或专利审查过程中,该构思不能被视为相似技术。

为了使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从逻辑上讲,一个构思必须在对相关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是非显而易见的条件下使得发明人可以解决一个技术问题。

例如,在专利申请中,发明人试图防止PFTE管中的碳氢化合物燃料流动引起的静电积累。该申请的现有技术参考文献公开了橡胶软管技术,其涉及静电累积问题。软管制造商会同时使用PFTE管和橡胶,从而导致它们会遇到类似的问题。PFTE管静电积聚的解决方案同样解决了橡胶软管中静电积聚的问题,因此它属于相似技术。

在其他行业中也存在相似技术的例子,机械领域是最常见的行业之一。在简单的机械发明中,发明人会在繁多的现有技术进行探索。在2004年的一起法庭案件中,一项专利申请请求保护在毛刷上使用特定的硬毛构造。当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理事会(Board)审查对权利要求的驳回时,最初的驳回是基于一个牙刷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在此案中,法院维持了驳回决定,因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理事会声称该毛刷的专利申请可以指的是任何身体毛发。从技术上讲,牙刷可以用来梳理面部毛发,因此法院裁定该牙刷的专利申请和申请人的关于毛刷的专利申请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

在一个设计专利案例中,发明人认为他设计的现代茶几具有独特的设计。法院对其他现代家具的设计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设计属于本行业普通技能的设计师的能力范围之内。当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就发明中比较简单的方面,例如形状或总体功能的技术目的得出相同的结论,发明中的这些方面就可以视作是相似技术。

二、相似技术的重要性

申请专利过程是漫长且昂贵的。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来处理提交的申请。了解相似技术及专利审查员的想法可以帮助发明人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来尝试申请不符合保护资格的构思。

在最近提交给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一案中,一家名为Natural Alternatives,LLC的公司获得了一项使用脱糖糖浆从道路上除冰的专利。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无效了该专利,因为专利审查人员认为使用脱糖糖浆的过程太明显了。但是,法院基于相似技术规则以及以PTAB无法提供任何具体理由解释为何本领域技术人员会使用该方法为由,推翻了PTAB对专利的无效裁决。

三、相似技术在专利审查中的应用

在考虑某个构思是否符合作为相似技术的条件时,申请人应该确保USPTO审查人员所列出的参考文献符合相似技术测试的要求,以保护自己的发明。如此,申请人可以保护自己的构思并且避免专利申请因为是相似技术而被驳回。

关于此概念的另一个法律示例涉及QXQ和Circuit Check之间的案例。Circuit Check持有与标记用于测试电路板的接口板相关的专利。该公司针对QXQ提起了侵权诉讼,但QXQ声称先前的公司已经使用了类似的方法,因此,基于相似技术,Circuit Check的专利无效。根据QXQ的说法,这些方法可以从岩雕工艺中得出。这里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当将现有技术应用于专利审查的显而易见性条款时,其是否可以作为相似技术。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发明人不会为了测试高价值的电路板的目的而从岩石雕刻工艺上寻求解决方案以改善接口板上的点涂工艺。岩石雕刻中应用的加工技术并不属于相似领域,因此其并未通过相似技术测试,即在岩石雕刻中应用的技术并不构成发明的现有技术。

在另一个例子中,便携X射线设备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涉及在结构上未附接到该设备的检测装置。在一篇现有的专利文献中,其发明人描述了一种用于牙科领域的便携式X射线设备,其具有分离的X射线检测器和发生器。在这种情况下,所讨论的便携式X射线设备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因为现有技术与牙科有关。

四、总结

审查员不能根据属于不同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文献基于显而易见性来驳回专利申请,除非它与发明人试图解决的特定问题合理相关,即使现有技术教导了相对简单的概念,也是如此。申请人可以提供论证和证据表明参考文献与本申请差距较大,以至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会期望该参考文献可以解决当前的特定问题,来反驳基于看似完全不同领域的参考文献的显而易见性驳回。

此外,专利行业从业人员可以在撰写申请时考虑直接在申请书的文本中基于技术领域或者以其他比较狭窄的方式来定义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这样做可能有助于确定发明人所解决的问题在本质上不会使得技术人员从其他技术领域来寻求解决该技术问题的启示。当然,按照上述方式定义技术问题时,应当注意定义的技术问题可能会在将来解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产生影响,因为将技术问题定义的过窄可能会影响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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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于2000年成立,依托北京总部的专业人才资源和先进管理经验,经过20多年稳定快速的发展,现已成为广东地区专业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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