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宏真道理】生育篇之孕前(一)

怀孕前3个月,夫妻双方都要身体健康、无病,任何一方如果患有结核病、肝炎、肾炎,特别是女性患有心脏病、糖尿病、甲亢、肿瘤都不宜受孕。病愈后也要3个月后再受孕。
孕前3个月,夫妻双方都应尽可能杜绝饮酒。
孕前3个月,夫妻双方都应慎用药物,包括禁用含雌激素的护肤品。
从事对胎儿有害职业的女性,一定要在孕前3个月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长久采用药物避孕的女性,要在停药6个月后再怀孕。
不要在疲劳时性交受孕。
过胖和过瘦女性应尽量把体重调整到正常范围。
为减少“早孕反应”对身体的营养损失,女性要在准备怀孕前的3个月积极进食富含营养素的食物,如含叶酸、锌、钙的食物。
在准备怀孕前的3个月,女性应多吃瘦肉、蛋类、鱼虾、动物肝脏、豆类及豆制品、海产品、新鲜蔬菜、时令水果。男性应多吃鳝鱼、泥鳅、鸽子、牡蛎、韭菜等。
夫妻双方都应少吃火腿、香肠、咸肉、腌鱼、咸菜,不要吃熏烤食品如羊肉串等。少吃罐头食品及少喝饮料。
以浸洗的方法去掉残留在蔬菜中的农药。
女性孕前应及时治疗牙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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