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防控,扎实工作,创建良好的反洗钱工作环境
反洗钱监管机构主要包括:
1.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2.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是为人行履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而设立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报的专门机构。
3.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协助人民银行制定各自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引,并督促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并有效实施反洗钱培训及宣传,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核心基础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