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没有填写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有效?
A:此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有效的,允许入账。税局并未要求必须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栏。


Q:增值税税率适用错误的发票,是否有效?
A:此份税率错误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不允许入账,理应退回重开。税率错误的增值税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税局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Q: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是否有效?
A:此份增值税发票是有效的,允许入账。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纳税人应当尽快进行系统升级,对于无法自行升级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和税控服务单位将提供帮助。税务部门已经并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为纳税人开具发票提供更多便利。




Q:没有填写备注栏的房租增值税发票,是否有效?
A:此份未填写备注栏的房租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不允许入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点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Q:未填写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有效?
A:此份发票无效,不允许入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